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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的博士论文由三篇相关的论文组成,都是关于银行贷款行为的实证研究,是对四个金融契约理论的实证检验。第一篇是对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实证研究,是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实证检验;第二篇是对转型经济中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所有制歧视的实证研究,是对多任务委托代理理论的检验;第三篇是关于信息类型,组织结构和银行贷款行为的实证研究,是对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实证检验。 有两种理论预测信贷市场的均衡: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种理论对信贷市场均衡预测完全相反。逆向选择模型认为银行事前不知道企业的风险类型,抵押可以作为一个信号来显示企业的类型,在均衡的时候,好企业通过抵押以较低的利率获得贷款,差企业以较高的利率获得贷款,不提供抵押品。从事后来看,抵押贷款的违约率更低。道德风险模型认为银行事前知道企业的风险类型,但是银行在企业获得贷款后无法监督企业家的行为,企业家有道德风险,好企业的道德风险弱,还款的积极性高,所以银行给好企业发放信用贷款,为了让差企业有还款的积极性,差企业必须提供抵押品才能获得贷款。均衡的时候,抵押贷款利率更高,抵押贷款的违约率不低于信用贷款的违约率。我们的实证结果发现信用贷款的利率更低,而抵押贷款的利率更高,而且抵押贷款的事后违约率略高于信用贷款的违约率,抵押贷款相对于信用贷款的事后贷款质量更差。所以道德风险模型预测的信贷市场均衡与信贷市场真实的均衡更一致。即事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并不像逆向选择模型认为的那么严重,银行事实上很大程度上了解企业的风险类型,只是在企业获得贷款后,无法监督企业家的行为。 中国经济在转型中,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是双重任务:一方面政府希望国有商业银行将资本投入到有效的投资项目中,另外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要给国有企业发放“团结稳定”贷款,而且这两个任务还是相互冲突的。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行长采用的是行政化激励方式:固定工资和行政级别待遇。在多任务的激励下,国有商业银行必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态度不同,即所谓的所有制歧视。我们发现外资企业的贷款利率最低,国有企业的贷款利率次之,集体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居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间。国有企业获得的贷款期限最长。企业所有制对贷款事后违约率影响不大。总之在贷款中,最受歧视的是集体企业,与众多的结论和流行的观点不同,他们认为民营企业最受歧视。集体企业比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更受歧视,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更受歧视与国有商业银行多任务激励是一致的。因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比集体企业有更好的治理机制,但是集体企业得不到能影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行为政府的支持,集体企业一般为村政府或者镇政府所有,这样级别的政府难于左右国有银行一级分行的贷款行为;国有企业能够得到级别较高政府的支持,而且级别较高的政府能够左右国有银行的贷款行为,让国有银行行长负有政治责任。 信息分为两种:一种是软信息,一种是硬信息。软信息不能被验证,无法传递,但是硬信息能被验证,可以传递。在小组织中,信息收集人与决策者往往是同一个人或者同一组人。在大组织中,信息收集人与决策者往往是分开的,信息需要从信息收集人传递到决策者。所以小组织相对于大组织更有优势利用软信息,更有积极性去收集软信息。大组织会更侧重收集硬信息和利用硬信息,尤其是在没有授权的情形下。在均衡的条件下,组织结构会影响组织利用信息的类型,和组织的行为。我们发现大银行更多的与大企业做贷款,大银行做贷款不受空间距离的限制,小企业更容易受信贷约束,从大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不容易受信贷约束。即大银行更多的利用硬信息做贷款,小银行更多的利用软信息做贷款。银行的合并导致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将会更加困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作用在于充分有效的利用各类信息:软信息和硬信息,使得金融组织与企业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