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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以把企业年金归类到广义储蓄的范畴——消费者的跨期消费选择,即消费者在其一生收入约束下合理安排自己的支出以达到一生效用的最大化。消费者选择企业年金这种储蓄方式的直接动机就是及早为其退休生活做好经济准备,从而消除收入及经济波动对自身福利造成的不利影响。企业年金是企业在职员工(亦现期有正收入流的社会群体)为分散其未来退休和长寿风险所采取的预先防范手段。退休和长寿风险的分散可采用两种方法:时间轴上的纵向分散(在企业年金中以DC计划为代表),其核心是企业员工对其一生收入的合理安排;时间轴上的纵向安排结合群体互助(在企业年金中以DB计划为代表),其核心是企业员工对其一生收入的再安排(以个人交纳保费形式)和群体互助(表现为先去世者对后去世者的转移支付)相结合。理性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上的风险分散手段达到最大化其一生福利的目的。企业年金制度(在国外又称职业年金、私人养老计划、公司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等)是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在政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监管指导下建立的,为企业职工提供退休收入保障的制度安排。企业年金制度在国外发展相对比较成型,但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就企业年金制度的性质而言,企业年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属于养老保障制度中的第二支柱。对于企业年金,政府通常不承担经营和财政担保的职能,而将其责任限定于制度与规则的制定,以及市场监管上。另外,企业年金属于市场范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企业年金是政府在养老保障领域失灵后,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来解决养老问题的办法。最后,企业年金是有税收优惠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在我国产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至今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阶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至2000年)。2.企业年金的初步试点阶段(2000年至2004年5月1日之前)。3.企业年金的正规发展阶段(2004年5月1日至今)。在这期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章鼓励引导我国企业年金事业顺利发展。但,国家的政策、企业年金的运营机构及专家学者大都将精力集中于制度设计的宏观层面,而忽视了对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企业职工(企业年金的消费者)行为的分析和福利的研究。本文将以企业年金及企业年金制度的经济本质和相互关系为切入点,试图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消费者的理性和非理性行为,以揭示企业年金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国家正确干预企业年金市场的途径。另外,由于企业年金与养老保险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故论文中很多地方将企业年金与养老保险并提。论文第一部分――企业年金制度综述,较为系统的介绍了企业年金制度在国际、国内的发展和演变。论文第二部分――跨期消费视角下企业年金的经济分析,将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开始通过均衡分析得到如下结论:如果消费者足够理性他将能找到对自己最有利的途径来安排其一生的消费以达到自己福利的最大化。同时,由一般均衡分析可知,消费者的这种理性选择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将达到均衡,即市场出清、供需平衡。在这样的条件下,企业年金或其他形式的年金作为消费者可选择的安排其跨期消费的金融产品完全可由市场提供,并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达到消费者的福利最大化和提供者的利润最大化。也就是说,在这些假设都能成立的条件下,我们并不需要一个企业年金制度来约束市场和消费者,且企业年金或这种称谓似乎都不再是必须的了。然而,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和对消费者行为的分析告诉我们,这种理想情况在消费者的跨期消费选择和养老生活安排中几乎不可能实现。由此,我们才需要引进一个制度安排来干预市场,企业年金则是这种制度安排中重要的一种。论文的第三部分――企业年金市场失灵的经济分析中将集中讨论消费者的非理性行为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和福利损失。首先是递减的心理折现率造成的影响。众所周知,为退休后生活进行的投资安排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但很多人并没有很好地完成这一任务。个人非理性地推迟这个工作是重要因素之一,而导致这种延迟的主要原因则是个人非一致性的对现期消费和远期消费的偏好。跨期消费要达到均衡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时间一致性的心理折现率ρ,而近些年来众多经济学的试验表明这个假设实际上并不成立。在论文的该部分我们将用一个简单的模型来说明这种非时间一致性的心理折现率将如何导致个人非理性地延迟为退休生活做准备。其次是消费者的风险态度变化造成其风险行为的不一致。不同的风险厌恶程度将导致个体面对风险时的不同的行为方式,具体而言将决定个体如何选择在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投资中的组合比例。一个普遍接受的观点是,个体的风险态度会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而趋于保守,这就意味着个体在其老年时会对其年青时所做的一些风险决定持否定态度。这种现象将集中表现在个体对养老投入这个问题上,因为个体在年轻时所做养老准备中所包含的风险最终是要个体在年老时承担。这在其选择企业年金计划时将产生两个结果:1.相对于其他高收益高风险投资而言,个体在年轻时对养老的投入会不足;2.相对于DC计划而言,个体对更为安全的DB计划投资不足。论文的第四部分是一个总结,提出了企业年金制度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分析了企业年金制度中的各个主体的地位及作用。从而明确:在任何一种制度设计中,首先第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非常清楚该项制度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而搞清制度运行所带来的收益(目标达到的程度)和成本,以及如何最大化收益和最小化成本。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任何经济制度设计的主要目标都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的不足、干预市场的运行,而这种干预又一定会在某种程度上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扭曲市场对资源的最优配置,由此构成了制度运行的最大成本。企业年金制度的最主要目标是帮助在职员工,即目前有正收入流的社会群体,合理安排其目前和今后的收入、消费,使其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会有太大的下降,进而达到个人一生福利的最大化;而之所以要用企业年金这种制度来干预这种本应由个人和市场完成的资源分配,是由于个人行为的不理性和市场在这一领域的失灵。显然,企业员工既是参与企业年金制度的主体、主要出资者,又是该项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和制度设计的目标所在,同时,企业员工又是该项制度运行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在这个制度中毫无疑问是主角。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最主要的制度供给者和制度正常运行的维护者。而企业在该制度体系中的作用更多的应该是信息媒介和制度实行的通道,也就是说国家将通过企业甄别出职业员工的分布和收入情况,并通过企业将职工的总收入在工资和企业年金计划间进行分配。本文的创新之处:1、选题较为新颖,国内从经济分析角对企业年金制度的研究较为少见。2、研究方法具有自己的特色,综合运用微观、宏观和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并进行了经济模拟分析。3、视角新颖,明确指出了在企业年金制度中政府、企业和职工的定位;从个体风险态度变化研究个体风险行为的偏差;引入递减心理折现理论分析消费者跨期选择。这些为以后进一步研究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