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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20多年的开发区建设,促使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繁荣做出了卓越贡献。但是我国的开发区实践,对于我们来说还是处于摸索阶段,开发区发展一直是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发展,没有现成的理论作为指导,这就需要我们在发展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边开展开发区实践边进行开发区发展理论的研究。开发区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套用,没有现成的构架可以遵循,尤其是在开发区发展到新的阶段,开发区成立之初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开发区发展的需要,这已经成为开发区进一步发展的阻碍。本文以马克思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从是否适应发展的角度来审视和研究开发区行政管理职能的需求,结合国外开发区发展的职能配置和国内开发区职能发展的经验,进而对照现有的职能权限问题,提出创新开发区行政管理职能的思路和对策。开发区管理职能新模式要紧紧围绕职能转变,以管理体制创新、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力求做到正确界定行政职能范围,把是否有助于防止和改正行政职能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是否有助于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效率,是否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作为职能创新的出发点。在职能进行改造时,要保持开发区机构的精简,要明确行政程序,简化审批步骤,进而提高行政效率,在保证效率的同时注重公平,从而真正促进经济的发展;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公共管理的全面发展,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各个公共利益的管理,使百姓能享受更多的惠益,促进社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开发区在职能发展中要处理好与市场、中介之间的关系,还要加强政务公开和公民参与的研究。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着力解决好中介组织的建设和发展问题,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服务。采用“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途径,促进市场中介组织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加强宏观调控,规范管理行为。积极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使之成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而政府主要把精力转向对中介组织培植和服务上,就此实行新的管理体制。推进政务公开就要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与高等院校合,成立非营利决策组织参与开发区的管理,加强公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参与重大事项的公共决策,是完善政府服务职能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