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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究其深层次的核心更多地体现为人才优势的竞争,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领军者,是国家及地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大基本战略之一的“人才强国”战略的提出,标志着人才建设已成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环节和主要内容。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要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但是,随着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工作的不断深入,政府在人才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也显露出来。天津市目前面临“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多重发展机遇期,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因此,如何通过完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政策,使得人才工作成效得以提升成为我们亟需关注的问题。 本文基于人力资本理论与公共政策评价理论,对天津市2009-2015年期间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政策进行了政策内容主体分析与政策对象客体评估,进而发现现行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对策建议。在政策内容分析过程中,首先通过多种途径搜集到2009-2015年期间有关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政策,随后基于政策工具视角构建了X维度-政策工具层次与Y维度-政策主题的二维框架,对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分析。在政策对象发展评估方面,基于政策评估模式理论构建了天津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利用主成分分析法从资源投入、人才队伍成长和创新能力提升三个方面对政策对象进行了评价。最后根据上述两方面的分析结果,挖掘出目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天津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工作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