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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判从其实质意义上讲,就是法官个体运用其自身所掌握的各门法学知识、各种生活知识、经验,通过对庭审中出现的各种证据材料(信息)的分析,对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作出一个终极的认定和司法评判。用心理学分析法对我国法官审判进行系统研究就我国目前而言,还是一个比较新的学术领域。在这个领域作研究,研究者不仅需要具备比较完备的心理学知识,而且研究者必须要对我国目前的法官素质、司法制度、社会环境等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和理解。这是交叉运用心理学和法学知识对我国法官审判进行心理学分析研究的一个难点。但是,这样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是可取的,也是必要的。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法官审判过程就是法官个体的一个心理变化过程。这样,这种研究就同时富有了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意义。本论文通过对法官审判各个阶段的分析,首先指出法官审判案件所必须具备的个人心理素质;其次,揭示了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认知心理倾向;再次,分析了各种社会环境对法官审判可能产生的种种影响;最后指出了我国法官审判心理的完善必将是一个十分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本论文的最终目的在于呼吁我国的立法、司法部门应当以人为本,重视我国法官审判的各种心理因素,将那些对法官公正审判产生不良影响的心理因素和制度予以抑制或变革,为法官公正审判营造一个比较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 1<WP=4>在本论文的研究过程中,主要运用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以目前人格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作为分析法官审判心理的基础,结合我国法官目前审判的现实情况,分析了目前我国法官审判心理的成因,提出了完善我国法官审判心理的各种建议和意见。当然,限于论者的专业,这些意见和建议更多地倾向于程序方面的改革和完善。限于论者的能力,本论文的成果是有限的。但是,在这篇不太长的论文中,论者始终以心理学的基础理论为出发点,以法官审判人格心理、审判认知心理、审判社会心理为三大理论支柱,对我国法官审判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地理论和实证分析,这样的研究思路、方法在我国类似的研究中尚属新颖。这为今后如何进一步运用心理学分析法对我国法官审判心理进行研究提供了基本框架和理论思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论文与其它类似的学术论文最大的区别在于论者始终恪守较严格的学术规范,以纯学科的范畴和方法分析法官审判心理。而我国以往诸多对法官审判心理进行研究和分析的学术论文,至少在笔者看来,没有以完整、系统的心理学理论为基础,故大多缺少完整性和深刻性。因此,论者在此也从另一个角度提出:对法官审判心理的研究必须始终要以心理学的科学理论为前提和基础。没有规范、系统的心理学理论基础,就不可能对法官审判心理有真正开拓性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