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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肝癌是世界上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在我国肝癌是第二大恶性肿瘤死因,肝癌的防治始终是我国肿瘤防控工作的重点。肝细胞癌是最常见的肝癌病理类型。多数肝细胞癌患者合并有肝硬化,肝移植被认为可以在消除肿瘤的同时治疗肝硬化等肝细胞癌合并症,是除根治性肝癌切除之外肝细胞癌的理想根治手段。大量的临床资料证实符合米兰标准的肝癌患者行移植术可以获得与因其他原因行肝移植的患者相同甚至更好的长期预后。肝移植也因此被欧洲的肝癌诊治指南推荐为对符合米兰标准但无法行肝癌切除术的患者的一线治疗选择。尽管如此,由于供肝短缺,等待移植时间过长,等待移植过程中部分患者因肿瘤进展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行肝移植术等原因,常规的尸体肝移植在肝癌患者中应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活体肝移植相较于尸体肝移植具有增加供肝来源,缩短移植等待时间以及缩短供肝冷缺血时间等优点,近年来也越来越多地在肝细胞癌的肝移植治疗中得到了应用。甲胎蛋白(alpha-fetoprotein, AFP)是临床上最常用的筛查和诊断原发性肝癌的肿瘤标记物。血清AFP水平对肝细胞癌肝移植术后患者的预后的预测价值也得到了很多研究的证实,AFP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被认为有足够证据支持可以影响肝细胞癌患者移植入选标准的临床决策的肿瘤标记物。尽管如此,目前关于术前血清AFP水平对肝细胞癌活体肝移植患者预后的预测价值的临床研究资料还非常有限。本研究试图以肝细胞癌行活体肝移植患者的术前血清AFP水平与患者的肿瘤复发和长期生存情况为研究资料,分析探讨血清AFP水平对肝细胞癌行活体肝移植患者的预测价值。方法:自2007年1月至2013年12月,在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肝移植中心接受活体肝移植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所有患者肝细胞癌的诊断均由组织病理学确诊,剔除移植术后病理诊断为混合性肝癌和胆管细胞癌的病例,共选取符合上述条件的病例38例。根据活体肝移植术前血清AFP水平,将患者分成2组,分别为A组(术前血清AFP≤400ng/ml, n=19)和B组(术前AFP>400ng/ml, n=19),比较2组患者的临床病理资料,移植术后肿瘤复发情况及移植后的总体生存率和无瘤生存率。另将符合米兰标准的患者和超出米兰标准的患者以AFP400ng/ml为界值进行亚组分析,比较不同亚组的总体生存率和无瘤生存率。结果:1.38例患者中A组(AFP<400ng/ml)19人,B组(AFP>400ng/ml)19人,随访时间0-83个月,平均随访时间47.39个月,总体复发率34.2%,平均复发时间10.31±7.98个月。2组在年龄、性别、是否合并肝硬化,Child-Pugh分期,MELD评分,肿瘤分化程度,血管侵犯,术前治疗,是否符合米兰标准方面均没有显著差异。2.A组(AFP≤400ng/ml)复发率为15.8%,B组(AFP>400ng/ml)复发率为52.6%,A组复发率显著低于B组(P<0.005)。2组间平均复发时间无明显差异(P>0.05)。3.A组(AFP<400ng/ml)1、5年总体生存率分别为89.5%、78.9%,B组(AFP>400ng/ml)1、5年总体生存率分别为66.7%、50%,p<0.05,两组有显著性差异。A组(AFP<400ng/ml)1、5年无瘤生存率分别为84.2%、78.9%,B组(AFP>400)1、5年无瘤生存率分别为44.4%、33.3%,p<0.05,两组有显著性差异。4.符合米兰标准且术前AFP水平≤400ng/ml的患者总体生存率和无瘤生存率要明显好于符合米兰标准且术前AFP水平>400ng/ml的患者。超出米兰标准且AFP水平≤400ng/ml的患者与超出米兰标准且术前AFP水平>400ng/ml的患者的总体生存率和无瘤生存率无明显差别。结论:1.移植前AFP水平与肝细胞癌活体肝移植后肿瘤复发率密切相关。2.移植前AFP水平≤400ng/ml的患者总体生存率和无瘤生存率明显好于移植前AFP>400ng/ml的患者。移植前AFP水平对预测肝细胞癌活体肝移植患者的预后有重要价值。3.符合米兰标准的患者经过以AFP400ng/ml为界值的亚组分析后,不同AFP水平的符合米兰标准的肝细胞癌患者行活体肝移植的预后明显不同。单纯基于肿瘤大小和数目的米兰标准对肝细胞癌肝移植患者的预后判断有局限性,在肝细胞癌活体肝移植的标准制定上需考虑到术前AFP水平对患者的预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