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多方面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但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一直没有改变,那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通制度。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有土地的使用制度如何与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呢?无论是生存还是发展都离不开土地,市场化的经济需要土地能够自由流转,使得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国有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土地能够有偿流转使用。于是开始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进程,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权供给转让制度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从1987年深圳以拍卖的形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始到2009年,以招拍挂等市场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全部出让总面积比重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作为土地供给的市场化,我们可以认定接近完全市场化了。以此同时,我国商品房的价格从1987年是每平米的408.18元上升到2009年的每平米4680元,增长了11倍。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事实就是很多大城市的房价已经超过了一般市民的购买能力了,特别是近几年来房价的快速攀升,国家的各项宏观调控好像显得无能无力。本文从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化开始谈起,定义了土地市场化的程度分界,探讨了土地垄断供给的一些经济学分析,得出我国土地使用权不该像计划经济时代的完全依赖划拨,也不能像现在的接近完全的市场化,计划经济导致了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完全市场经济导致了贫富差距、地价、房价出现泡沫等问题,最后导致的都是整个社会商品价格体系的混乱和福利的降低,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和国家政府职能是不相符的。对于如何把握好土地这一特殊商品的市场化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将得出以下观点和意见:即城市土地的重要用途之一就是用于商品房的开发,房价是关系民生国计的问题,房价收入比和房价地价比是几个说明房价高低的基本要素。本文计算了房价以及地价的相关系数,通过计算,他们的相关系数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其相关性是逐步降低的,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问题的方向,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导致了相关性降低进而导致了政府想通过土地供给这一级市场影响或者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变得越来越难了。因此,要保持适度的非市场化,借鉴香港地区用去保障性住房的经验,本文提出了一些关于改变土地供给结构,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给要占土地供给的很大一部分的建议,而这里面廉租房的建设应该占据主导的地位,应该是比经济适用房用地更加主导,而不是目前一些城市所倡导的经济适用房的大力发展。另外一些政企联合开发,职工付租永久居住的建议意见也值得考虑。最后,文章将回到土地使用权市场化的建设上来,提出建立跨市场跨地区、区域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