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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比较22月-47月龄婴幼儿以COPL及HOTV为代表的客观视力、主观视力的检测率、单眼视力值,建立各月龄段视力参考值,得到婴幼儿视力发育的规律,探讨认知视力与环境等诸因素的关系,从而得到适合不同月龄婴幼儿的视力检测方法。
方法:
1、设计:本研究属流行病学调查,利用特定的检测仪器对22-47月龄正常婴幼儿这一特定人群视力进行横断面调查,了解视力水平状况。
2、对象:临床序贯选取年龄22~47个月(平均34.69±7.2月)264名正常发育、全身情况良好,无屈光不正等眼部异常的婴幼儿作为检测对象。
3、统计参数:应用SPSS11.5对两种视力配合度,每一年龄组小儿的平均单眼视力值。分析客观视力、主观视力与性别及年龄的关系,描绘两种视力发育曲线。比较主观与客观视力及影响主观视力的各种因素。
结果:
1、配合程度:在264名受试者中,235名受试者单眼(左、右眼)均能完成条栅视力的测定,总可测性为89.02%,各月龄组可测性呈波动性。在264位受检小儿中,201名受试者完成主观视力的检测,总可测性是76.14%,各月龄组可测性随月龄增长而增加,并在36月龄时超过客观视力。
2、视力情况(以五分记录法表示):
1)左、右眼视力的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及相关性检验,对于客观视力检测法及主观视力检测法,左眼与右眼间视力无明显差异(客观视力检测法:t=1.00,P=0.318>0.05,r=0.977。主观视力检测法:t=-1.577,P=0.116>0.05,r=0.873)。
2)视力与性别的关系:采用两样本t检验的方法,男女性别之间视力无显著性差异(客观视力:t=-1.872,P=0.06>0.05;主观视力:t=-1.833,P=0.068>0.05)。
3)各月龄组两种视力检测情况:
客观视力检测法:22-23月龄组4.85±0.08;24-25月龄组4.89±0.10;26-27月龄组4.94±0.05;28-29月龄组4.94±0.07;30-31月龄组4.97±0.06;32-33月龄组4.98±0.04;34-35月龄组4.97±0.11;36-37月龄组5.00±0.08,38-39月龄组5.00±0.08;40-41月龄组5.02±0.09;42-43月龄组5.00±0.06;44-45月龄组5.08±0.10;46-47月龄组5.02±0.07。
主观视力检测法:22-23月龄组不配合,无法检查;24-25月龄组4.86±0.05;26-27月龄组4.85±0.12;28-29月龄组4.90±0.10:30-31月龄组4.90±0.13;32-33月龄组4.93±0.08;34-35月龄组4.91±0.15;36-37月龄组4.94±0.09,38-39月龄组4.94±0.07;40-41月龄组4.94±0.05;42-43月龄组4.98±0.04:44-45月龄组4.99±0,08;46-47月龄组5.00±0.0。
4)视力与月龄之间的关系:22-47月间婴幼儿视力与月龄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pearson相关系数r=0.526,P=0.000),并由此得到客观对数视力Y与月龄X之间的回归方程:Y=4.748+0.007X。同理,得到主观对数视力Y与月龄X之间的回归方程:Y=4.699+0.006X。
5)两种视力检查方法的比较:客观视力所测视力值为4.98±0.09,主观视力所测视力值为4.94±0.10,两者做配对t检验显示差异具有显著性,(t=6.802,P=0.000<0.01),两种视力检测方法所测视力值的差值的均数为0.013±0.07,95%可信区间为-0.10-0.22。可见条栅视力比HOTV视力值高0.013±0.07。
6)各因素对主观视力的影响: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母亲的文化程度(P=0.000<0.1)与小儿教育程度(P=0.000<0.1)对主观视力配合度的影响具有显著性。而性别(P=0.877>0.1)、家庭类型(P=0.868>0.1)、分娩方式(P=0.419>0.1)、抚养方式(P=0.124>0.1)及哺乳方式(P=0.351>0.1)对小儿的主观视力检测法的配合度的影响无显著性。
结论:
1.客观视力与主观视力的发育同年龄呈正相关关系,客观视力值较主观视力高0.013。两者均与性别无关,左右眼间无明显差异。
2.客观视力在34月龄前配合度较好,而在34月龄后主观视力检测法配合度较好。主观视力配合度逐渐随着月龄的增长而提高,并且与母亲文化程度及小儿受教育程度有密切关系。
3.两种视力检测法都很好的反应了婴幼儿视力发育情况,是测试婴幼儿视力可靠且有效的方法,可作为一项检测方法进行开展,但是应根据不同月龄选择更加合适、准确的检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