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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化经济在农村的逐渐深入,农村经济的活力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城镇化已非常明显,城乡差距迅速缩小。在支撑这一发展的背后,是一个强大的金融组织体系。然而,随着上世纪90年代的农村金融改革,大量的农村金融机构被撤销或合并,导致农村金融组织非但没有强化其功能,反而出现组织功能弱化、支农力度有所下降的现象。这种制度安排上的缺失导致农户强烈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良好的满足和支持。而且正规金融对贷款申请者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繁琐的审批程序使得农村金融供给更是“雪上加霜”。民间金融的存在,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市场的缺位,在很大程度上给农村金融需求提供了充足的供给。此外,由于民间非正规金融本身的特点,其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大低于正规金融机构,由此,可以大大降低违约率。随着民间金融对农村越来越明显的支持,民间金融也日益受到农户们的欢迎,其融资范围、规模以及参与人员的数量都在日益增加,这种现象引起了理论界的重视.正规金融部门的信贷配给制度使得农民的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而民间借贷的存在弥补了正规金融部门在农村市场的缺位。
本文通过对浙江省松阳县某部分农村的实地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分析了农户民间借贷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计量模型实证分析了农户民间借贷行为。实证研究表明:(1)农户民间借贷能显著增加农户的收入水平。(2)在面临资金紧张时,农户的收入水平、教育程度、对本地信用状况的评价以及对贷款程序的熟悉程度会显著影响农户融资选择行为。相比起抵押担保而言,农村民间借贷更倾向于仅凭信用借贷。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就是一种无形的“抵押物”,一旦发生违约而失去这种抵押所带来的损失是用金钱所无法衡量的。
最后,本文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相应政策建议,包括:(1)创新农村信用社工作方式:针对农村住户分散,离县城较远的特点,信用社可以采取设立“流动社”的办法,还可以开发其他更加适合农户借贷的金融产品;(2)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大胆鼓励民间金融的发展,引入多元农村金融组织,通过良性竞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3)建立民间借贷检测系统:只有对民间借贷进行合理监控,才能制定合适的经济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支持;(4)通过完善的保险体制,形成良好的风险转移分担机制;(5)建立和完善农村征信系统:建立农户家庭或个人的信用系统,对农户各项相关行为进行信用评定,加大对农户的信用考评权重,降低对农户的抵押担保要求,对符合信用标准的农户采取“信用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