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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二十年是我国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二十年。最新资料显示,中小企业约占我国全部企业总数的99%,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0%、出口总量的60%、税收的43%是由中小企业贡献的;中小企业是安置社会就业的主体,吸纳了全国75%以上的城镇就业人口。中小企业取得的成绩足以令世人瞩目,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障碍,严重制约着其做强做大,如市场竞争力不足、技术水平落后、产品附加值低、管理水平低下、融资困难等,其中,融资困难是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这一难题因此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国外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了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理论成果。而我国由于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奉行大企业战略,大力扶持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而对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缺乏现实的土壤。直到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我国政府、企业界、学术界才认识到了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便应运而生。 针对如何缓解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我国学者提出了一些观点。当前占主流的观点有两种:其一是为中小企业创造在沪深股市上市的条件或模仿国外发达国家开设专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二板市场;其二是大力发展和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本文吸纳第二种观点,理由是就直接融资而言,沪深股市门槛过高,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满足其要求,至于二板市场,虽然国外有成功的实践,如美国的NASDAQ市场,但是NASDAQ市场的开设是以成熟的市场经济背景以及完善的主板市场运行为基础的,我国的现状是市场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沪深股市存在诸多弊端,如制度设计上的缺陷、高质量的投资者的缺乏以及监管上的力度不够等,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对我国中小企业来说,直接融资是行不通的。就间接融资而言,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虽然改变了过去的“第二财政”的角色,但是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有国家信用作支持的国有企业,究其原因,除了对以民营企业占多数的中小企业放贷成本高外,更主要的是向中小企业贷款产生呆帐后对信贷人员的责任追究较之国有企业要大的多。尽管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设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是贷款对象只是针对少数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盈利能力强、抵押品充足的中小企业,而这些企业往往现金流充盈,对银行借贷需求不是太迫切,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能望洋兴叹,转向以地下钱庄占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借贷。民间金融机构之所以愿意向中小企业贷款,是因为一方面,贷款利息远高于法定利息,另一方面,它们能凭借其地缘优势以较低的成本获取中小企业的信息来甄别中小企业的优劣,降低放贷风险。毫无疑问,民间金融机构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但是它们缺乏规范的运行机制且游离于国家的监管之外,容易引发金融危机甚至是社会动荡。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采取措施将民间金融机构由“地下”引导到“地面”上来,广泛设立同中小企业建立关系型融资的地方性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