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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以来,伴随着高等教育的规模化增长,研究生教育得到不断发展。但随着研究生的迅速扩招,社会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人们不再仅限于关注研究生数量的增长,越来越关注高校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利用课余时间担任助教,参与教学活动,是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但其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复杂的,研究生助教管理制度的建设滞后和落实不到位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无规矩,无以成方圆”,制度就是“规矩”,是做事的行为准则,订立完备的制度并把它落到实处,是管理活动得以有效运行的基础。广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与其他省份和地区迥异,因而其高校管理既有与其他省份和地区的共性,同时也存在其特殊性。因而,在研究生助教管理制度方面,广西高校不能照搬其他高校的做法,而应该取人所长,为我所用,立足实际,创新发展。本文主要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现代契约理论,对广西高校研究生助教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问题进行分析。在对广西高校研究生助教管理制度现状描述的基础上,结合访谈调研结果提出广西高校研究生助教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政府和高校对研究生助教制度不够重视;制度建设滞后,责权利不明确;没有契约合同,缺乏硬性约束;学生、导师和学校之间缺乏沟通,制度执行不畅。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现代契约理论进行了原因分析:有关部门在制度建设中缺位;投入不足,制度设计和创新缺乏动力;制度执行反馈机制不健全。“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因此,笔者还对美、日两国的成功经验进行了阐述。最后,本文从提高对研究生助教制度的认识,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助教制度,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助教契约合同,加强沟通、健全制度执行机制这几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广西高校研究生助教制度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