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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世界其他国家和我国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科学技术始终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进步的、革命力量。科学技术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和其他类型的社会活动存在着互动关系,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生产力的进步和社会的变革。如今,研究科学技术发展与社会关系方面的学术问题通常简称为STS。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社会(Society)的研究简称为STS研究,它探讨和揭示科学、技术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研究科学、技术对社会产生的正负效应。其目的是要改变科学和技术分离,科学、技术和社会脱节的状态。本文对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是基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的,所以可以说对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也是在对科学技术发展与社会关系的研究。
知识产权原本是一个法学概念,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又是一个范围很宽的概念,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等都在研究这个问题,只是基于各自学科的特点而各有侧重。本文研究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的侧重点就是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的关系这个层面出发的。
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向传统产业领域的渗透,改变了现代社会经济的基础和促进了社会制度的变革,从而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又促进了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从而使得知识资源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得以优化配置。从科学技术发展体系的逻辑结构看,现代的科学活动已经从基础研究领域扩展到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领域,形成了从基础科学向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递进的梯级传递模式,这一作用传递模式充分体现出知识创新引发技术创新,技术发明导致产业技术创新,从而引起产业革命的逻辑关系。在新的科学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创新者为保护自己的技术与市场,必然要求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这就促进了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全球化。
由于现代知识产权这一概念进入我国的时间比较晚,目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美国是最早开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国家,也是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战略最为成功的国家。在亚洲,以善于模仿学习著称的日本作为后起之秀也成为运用知识产权战略非常成功的国家。通过分析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们不难发现,他们取得的成就都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后盾才得以实现的,通过借鉴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既是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必要的,同时也可以使我们少走弯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随着我国自身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上升,近年来,美国、日本等国家针对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纠纷明显增加。在科技起飞进程已经开始和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技术差距的阶段,把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作为科技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无疑是正确的。但随着自身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上升,我们必须认识到,战略技术和核心技术是引进不来的。因此,如何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发展来带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形成属于我国自主的战略技术和核心技术是我国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通过比较分析美国和日本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在研究借鉴其先进经验的同时更应该充分与我国的现实国情结合起来。
知识产权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因此,具有很强的规律性。我国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我国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如果在科学技术发展尚未达到一定程度,就盲目制定超过其发展程度的知识产权战略,将会在浪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后而又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如果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就应该跟得上发展的步伐,否则将不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不是孤立的,而需要一个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过程。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国际经济竞争正在由资本竞争向技术竞争转变,其核心逐步演变为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的竞争日益成为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标志。虽然我国的科学技术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正在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存在的不足与差距,尤其是在以科学技术发展为基础的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由农业和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过渡,我国在产品的出口过程中应该越来越多地依赖附加知识产权的高出口值产品,对此我国政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应当支持这种战略性转变。对此问题我们在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对策性的建议,包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积极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普及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等。
知识产权原本是一个法学概念,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又是一个范围很宽的概念,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等都在研究这个问题,只是基于各自学科的特点而各有侧重。本文研究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的侧重点就是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的关系这个层面出发的。
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向传统产业领域的渗透,改变了现代社会经济的基础和促进了社会制度的变革,从而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又促进了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从而使得知识资源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得以优化配置。从科学技术发展体系的逻辑结构看,现代的科学活动已经从基础研究领域扩展到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领域,形成了从基础科学向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递进的梯级传递模式,这一作用传递模式充分体现出知识创新引发技术创新,技术发明导致产业技术创新,从而引起产业革命的逻辑关系。在新的科学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创新者为保护自己的技术与市场,必然要求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这就促进了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全球化。
由于现代知识产权这一概念进入我国的时间比较晚,目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美国是最早开始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国家,也是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战略最为成功的国家。在亚洲,以善于模仿学习著称的日本作为后起之秀也成为运用知识产权战略非常成功的国家。通过分析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们不难发现,他们取得的成就都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后盾才得以实现的,通过借鉴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既是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必要的,同时也可以使我们少走弯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随着我国自身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上升,近年来,美国、日本等国家针对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纠纷明显增加。在科技起飞进程已经开始和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技术差距的阶段,把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作为科技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无疑是正确的。但随着自身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上升,我们必须认识到,战略技术和核心技术是引进不来的。因此,如何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发展来带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形成属于我国自主的战略技术和核心技术是我国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通过比较分析美国和日本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在研究借鉴其先进经验的同时更应该充分与我国的现实国情结合起来。
知识产权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因此,具有很强的规律性。我国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我国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如果在科学技术发展尚未达到一定程度,就盲目制定超过其发展程度的知识产权战略,将会在浪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后而又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如果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就应该跟得上发展的步伐,否则将不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不是孤立的,而需要一个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过程。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国际经济竞争正在由资本竞争向技术竞争转变,其核心逐步演变为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的竞争日益成为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标志。虽然我国的科学技术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正在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存在的不足与差距,尤其是在以科学技术发展为基础的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由农业和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过渡,我国在产品的出口过程中应该越来越多地依赖附加知识产权的高出口值产品,对此我国政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应当支持这种战略性转变。对此问题我们在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对策性的建议,包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积极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普及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