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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管“天价薪酬”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学界也对于高管薪酬的合理性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从委托代理理论来说,高管的薪酬获取既是委托代理关系中正常的代理成本支付,亦是激励高管进行有效而持续性经营的保证。但是,从决策权配置操纵的角度来说,高管则会利用企业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下的决策权配置影响薪酬制度设计,从而获取超额薪酬。同时,“制造业2025”的提出以及产能过剩现象的存在,我国制造业的融资约束问题已日益凸显,企业的债务融资行为在产能过剩和债权人监督下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制造业进行有效的债务融资治理势在必行。那么,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受到薪酬激励的高管,能否在企业受到融资约束时开展有效的债务融资治理?多种形式的薪酬自利行为又是否损害了企业的债务融资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得到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的检验。 尽管相关研究表明高管薪酬激励能够提高企业价值,优化债务融资治理结构,但是,细化高管薪酬自利行为之后,过度的薪酬自利还会有利于企业价值激励吗?本文基于此角度,将过度的高管薪酬支付归纳为高管薪酬自利行为,并从高管-员工薪酬差距、超额薪酬以及超额在职消费等三个方面来表示高管的薪酬自利行为。分析检验了高管薪酬自利对于企业债务融资能力和债务融资期限结构治理效应的影响,同时对高管薪酬自利的经济后果及高管薪酬自利-债务融资治理-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路径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在如下: 首先,从高管薪酬自利和债务融资治理入手,在产权性质划分下,分别检验了国有与非国有制造业中高管-员工薪酬差距、超额薪酬、超额在职消费和债务融资能力、债务期限结构的企业价值激励效果。发现薪酬差距、债务融资能力与长期债务均会激励企业价值的成长,而超额薪酬除在非国有企业中能够激励企业价值外,超额薪酬与超额在职消费均将抑制企业价值的成长。 其次,深入研究了高管薪酬自利对债务融资治理效应的影响,依次检验了薪酬差距、超额薪酬及超额在职消费对债务融资能力和债务期限结构治理效应的影响。发现适当的高管-员工薪酬差距并不会负向抑制债务融资能力和债务期限结构的正向治理效应,而超额薪酬和超额在职消费则会负向削弱企业积极的债务融资治理效果。 最后,本文对于高管薪酬自利影响企业价值的路径进行了探索,研究了高管薪酬自利-债务融资治理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链条,发现高管薪酬自利行为的负向经济效应是通过抑制债务融资治理水平这个部分中介进行传递的。 基于以上的研究内容,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明晰了高管薪酬自利行为的具体表现。本文将高管薪酬自利细分为显性的薪酬差距、超额薪酬和隐性的超额在职消费,分别对以上高管薪酬自利行为的影响效应进行了产权性质分组下的对照检验。第二,首次系统分析了高管的薪酬自利对于债务融资治理效应的影响。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检验了债务融资能力和期限结构的效率性及高管薪酬自利行为对债务融资治理的负向效应,为高管薪酬自利行为的监督提供了方法。第三,厘清了高管薪酬自利影响企业价值的部分传递路径。在高管薪酬自利-债务融资治理-企业价值的中介效应检验中发现,高管薪酬自利的企业价值抑制是通过其降低债务融资治理水平这一方式进行传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