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品房预售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实施以来一直饱受争议,只因其在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繁荣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纠纷,暴露了许多问题。因此,叫停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声音隔一阶段总会响起。引起存废之争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各方主体存在着利益冲突,本文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制度中最重要的三方主体的利益结构和利益冲突的表现及原因进行分析,力图对平衡商品房预售制度各方主体的利益提出一点建议。本文主要分三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探讨了商品房预售制度中最重要的三方主体,即预购人、开发商还有银行之间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的以及他们各自的期待利益。商品房预售制度对三方主体都有利,这是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的前提,也是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多次反对浪潮中依然得以存续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二部分从预购人、开发商以及银行两两间利益冲突的表现入手,分析利益冲突产生的深刻原因。客观上商品房预售制度本身就存在一定缺陷,使得交易风险的分担不均,这是制度方面的缺陷。相关立法不完善更是纵容了各种违法违规现象的出现,这是法律方面的原因。而主观方面三方主体各自也有一定的责任,或是受利益的驱动,或是对权益维护的疏忽。原因的分析为后面商品房预售制度平衡机制的构建提供了依据和参考。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深入探讨了如何构建商品房预售制度利益平衡机制。明确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平衡机制所要达到的效果就是纳什均衡,商品房预售制度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要体现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原则、鼓励交易原则和维护交易安全原则。针对第二部分分析的商品房预售中利益冲突产生的原因,构建商品房预售制度利益平衡机制主要是从制度和法律方面着手,完善预告登记制度、商品房预售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惩罚赔偿制度。在商品房预售各方主体之间公平地分配利益、分担风险,让这一制度更加健康的运转下去,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