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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兴起的企业境外间接上市浪潮,在带来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扩大企业经营规模等种种好处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诸多弊端,如国有资产流失,国民财富流失,税收流失,扭曲外商投资政策等问题。伴随着企业境外间接上市,证监会、外管局、商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监管的法律文件,以规范企业境外间接上市行为。 本文拟结合我国企业境外间接上市法律监管的历史沿革、监管必要性以及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从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的证券法监管、返程投资法监管、外汇法监管三个方面展开分析,剖析当前我国企业境外间接上市法律监管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完善建议。 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的涵义,然后分析了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的制度原因和流程,再次对境外间接上市的监管目标和监管原则进行了探讨。 本文第二部分先介绍了我国企业境外间接上市证券监管的三个历史阶段:监管初期、97红筹指引时代和无异议函时代;然后说明了境外间接上市证券法监管现状;最后,指出了境外间接上市监管规范中存在现有规范性文件缺乏统一协调性、证监会监管权模糊不清等问题。 本文第三部分介绍了返程投资的涵义、模式及危害,分析了返程投资法监管沿革及返程投资法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第四部分回顾了境外间接上市过程中外汇监管的发展历程,阐述了在境外间接上市过程中外汇法监管中存在的相关概念模糊不清、监管信息交换机制不完备等问题。 本文第五部分针对境外间接上市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从法律规制角度和市场规制角度提出了“疏堵”相结合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