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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治理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市一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点市政项目进行推广。目前上海市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已出台了大量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仍存在不少缺陷,加之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治理过程中仍有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违法行政的行为,导致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广工作停滞,生活垃圾治理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因此,本文通过行政法视角研究上海市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行政法律问题,基于法学理论分析并借鉴域内外相关经验,提出完善上海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建议,促进上海市生活垃圾治理的优化。除却导论和结语,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上海市生活垃圾治理现状和问题”。上海市作为我国一线特大型城市有其自身的特征,形成了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生活垃圾治理现状。尽管上海市对生活垃圾治理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但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具体问题,如落实分类投放的困境、政府的不作为等,而究其深层次原因,无一不是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缺陷以及政府部门没有严格依法行政引起的。第二部分为“上海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理论基础”。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行政治理具有必要性,一方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资源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另一方面生活垃圾治理也有利于公共卫生风险的防范,符合循环经济战略的要求。对于上海市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的具体问题而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依法行政尤其重要。这就要求政府行政必须体现出对行政权力的有效控制,对行政效率原则的坚持,对政府权责统一的自觉履行。第三部分为“域内外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借鉴”。目前,域外国家如德国、日本、美国等建立了十分完善的生活垃圾治理法律制度,并通过有效的治理模式减少了生活垃圾对城市的影响。我国除上海外的部分城市也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方式。这些有益的经验都值得上海市政府借鉴。第四部分为“完善上海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建议”。该部分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市目前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从行政立法、执法监管和法律监督三方面提出了完善上海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