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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离不开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实践证明,市场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宏观调控必定在经济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宏观调控理论引起了法学界和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对此问题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见解。在宏观调控法领域,宏观调控权往往被认为是一个核心范畴,整个宏观调控法都是围绕着宏观调控权的分配、行使、监督等问题展开的。但是对于宏观调控权配置法律问题的研究,目前学术界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分歧,这势必会影响到我国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以及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宏观调控权配置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本文拟从五个部分来探讨我国宏观调控权配置问题。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的意义以及通过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第二部分为宏观调控权配置的概念解读。首先,通过国内外学者对宏观调控和宏观调控权定义的分析,结合自己的思考,对宏观调控以及宏观调控权的概念进行解读,然后分析了宏观调控配置的理论依据——宏观调控和“两个失灵”的关系,接着尝试对宏观调控权的配置作出一个定义;第三部分为国外宏观调控权配置的考察。通过对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不同宏观调控模式的考察和比较分析,得出我们应当借鉴学习的经验和教训;第四部分是我国宏观调控权配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我国历次重大宏观调控以及我国目前宏观调控配置现状的实证分析,指出我国当前宏观调控权配置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论文的第五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宏观调控权配置的法律思考。本章首先分析了我国目前关于宏观调控配置的主流观点,在分析宏观调控配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宏观调控权配置的基本框架。历史实践已经告知我们,市场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而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不足,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