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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朝崇德元年开始的一百六十年,历经太宗、世祖、圣祖、世宗、高宗五朝,在西藏事务上,清朝中央政府可谓是殚精竭虑。其观念从最初的“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转变为到最后的“安藏辑藩,定国家清平之基于永久”,其治藏政策也是几经转变。在高宗及以前,随着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事务认识的不断深入,治藏政策有过数次的调整,经历了从最初的“以蒙治藏”,发展到排除蒙古贵族势力、扶持西藏贵族治藏,再到最后否定“政教分离”的方针,走向“政教合一”的体制。其治藏的主要政策,在历朝对前朝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最终确立在高宗乾隆朝。自此以后,基本为继承。治藏政策的变化背后,就是一部清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史。从册封达赖喇嘛,到用噶伦执政取代第巴制度、册封班禅额尔德尼,再到驻藏大臣的设立、金甁掣签制度的确立,不同时期所确立的政治制度就是治藏政策运作下的产物。在这一百六十中,先后出现了许多部法律。自西藏地方的《十三法典》,到清王朝中央政府制定《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与《禁约青海十二事》,再到最后《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出台,一方面稳固了特定时期所出台的政治制度,另一方面,也是治藏政策变化的标杆。本文通过对清代西藏地方法律的分析,并结合不同时期的治藏政策的变动和政治制度的确立,以着力展现清代中前期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本文总体上以西藏地方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时间为写作顺序。少部分地方为阐明清楚某一政治制度变迁的原因,会突破时间顺序的框架。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介绍选题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正文;第三部分为全文的总结。正文部分分为五章:第一章不包含子标题:这一章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清朝定鼎中原后,当时掌控西藏地方的政府甘丹颇章的基本状况:(1)、甘丹颇章的宗教渊源;(2)、甘丹颇章的建立;(3)甘丹颇章的性质。第二章分为三节:第一节叙述清朝定鼎中原以后,于顺治九年,开始和甘丹颇章第一次正式的接触。清朝中央政府颁给达赖喇嘛敕印,命统领中外黄教,确立了清朝治藏第一个定制——‘册封达赖喇嘛’。第二节为介绍西藏早期地方法律《十三法典》。第三节评价是对这一阶段的法律与政治事件的相关性的评论。第三章分为四节:第一节叙述西藏地方吏制——第巴制度的废除。第二节叙述清朝治藏的第二个定制——“册封班禅额尔德尼”的出台以及清朝中央政府派遣驻藏官员的开始。第八废除和册封班禅额尔德尼,是清朝干涉西藏事务的开始,体现了清朝治藏政策的变化。第三节介绍这一时期出台的重要法律《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第四节是评价。分析这一时期西藏地方的制定法是如何体现清朝的治藏政策及制定法的缺陷。第四章分为三节:第一节叙述自“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到相应制定法《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的出台,并分析这一法律背后的清朝治藏政策的变动。第二节叙述自“平定廓尔喀入侵”到《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出台,并分析法律背后的清朝统治者的考量。第三节是评价。分析这一阶段的两部法律,阐述该法律如何体现清朝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