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4月16日,中国的股指期货交易正式开市,它像是一把双刃剑,考验着我国对于投资者的保护制度。相较西方成熟的金融市场及其配套法规制度而言,我国当前关于股指期货的各项法规仍很落后。股指期货独具的高风险性,需要我们从法律角度去探讨如何对投资者进行保护,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特别是针对个人投资者而言,完善的保护机制能够更好的应对股指期货的风险。本文从股指期货的基本理论出发,结合投资者保护理论、个人投资人的特点和股指期货市场的特点,说明了股指期货中个人投资者保护的必要性;并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等几个方面,探讨了如何从制度设计上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全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文章的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的研究方法和股指期货的基本概念。第二章为股指期货个人投资者保护的必要性分析,主要采用了分析研究的方法,从投资者保护的理论基础和个人投资者特点方面说明需建立个人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必要性,为下文的论述做铺垫。第三章为建立合格投资者准入制度,采用实证法、比较法,分析我国目前合格投资者准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第四章为健全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保护机制,从中介机构风险揭示和监管方面采用因果分析、实证研究的方法进行论述。最后一章是完善侵权救济制度,从侵权责任认定、争议解决机制、投资者保护基金三个维度进行了探讨,一些建议的提出结合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研究的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