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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广西某钢铁企业职工非致死性职业伤害发生的特点、探索该企业非致死性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机制,找出可能引起钢铁企业职工非致死职业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为制定钢铁业职业伤害的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以降低职业伤害的发生。方法采用成组病例对照研究,收集广西某钢铁企业1998年1月1日-2008年8月31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资料,对此期间发生非致死性职业伤害职工112例及未发生伤害职工144例进行统一的问卷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职业伤害情况、职业因素及职业安全认知、态度、行为的情况。采用均数、构成比、频数分布等对流行特征进行描述,用单因素及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非致死性职业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结果112例职业伤害者中,轻伤94例,重伤18例,分别占83.9%,16.1%;男性占91.1%,女性占8.9%;伤害发生的平均年龄为34.7岁,其中20-39岁为最多,占81.5%;一线工人占67.9%;炼铁厂占21.4%;伤害多发生在4、6、7月,以6月(13.4%)最高;大多数伤及手腕部,占21.0%;物体打击(28.6%)为主要伤害类型。多因素非条件logitsict回归分析职业伤害的影响因素:认为所从事工作安全( OR= 8.235 ,95%Cl:3.234~20.913)、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OR=2.713,95%Cl:1.297~5.618)、工作中存在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OR=2.682,95%Cl:1.281~5.618)、更换工种(OR=2.575,95%Cl:1.105~5.998)、每天接触机器时间(OR=1.350,95%Cl: 1.158~ 1.574)、向上级报告隐患(OR=0.184,95%Cl:0.071~0.481)、健康状况(OR=0.133,95%Cl:0.020~0.910)、认为事故能够避免(OR=0.131,95%Cl:0.026~0.652)、生产过程中,能够积极,严格地按照操作规程去做(OR=0.115,95%Cl:0.016~0.652)、工作中组织协调性(OR1=0.106,95%Cl1: 0.015~ 0.750;OR2=0.071,95%Cl2:0.010~0.526)、认为对新入厂职工或转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有必要(OR=0.045,95%Cl:0.007~0.288)、认为对国家和企业进行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必要( OR=0.034 ,95%Cl:0.002~0.724)。结论钢铁企业职业伤害的发生具有一定的特点,具有其特定的时间、类别、性质和部位分布。钢铁企业职业伤害的危险因素具有多元性,应采取针对的干预措施,多开展职工体育锻炼项目;减少职工更换工种可能;缩短每天接触机器时间;适时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检查工作场所的防护用品,对于不全情况及时补全;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职工职业安全认识水平,端正职业安全态度,避免不安全行为发生;建立科学、统一的上报系统等,以降低职业伤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