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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青”和“小资”是当代中国不容忽视的两个社会群体。80年代以来,由这两个群体所衍生出来的“愤青文学”和“小资文学”,成为通俗文学的两种独特的写作形态。本文主要以“愤青”和“小资”这两种写作姿态为研究对象,分析了80年代以来中国作家创作的环境与条件,归纳了“愤青文学”与“小资文学”的特点和形式。全文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绪论部分交代了本文的选题缘由,确定了本文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第一章首先对于当代中国出现的“愤青文学”与“小资文学”现象进行了一系列的扫描,接着对中国80年代出现这两种文学现象的原因做了分析。最后,在新语境下对“愤青”和“小资”的词义进行了追踪和界定,并分析了“愤青”和“小资”的关系。通过对中国社会的“愤青”和“小资”群体的分析,为“愤青文学”和“小资文学”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启示。第二章主要分析“愤青文学”的特征。首先分析了20世纪中西方文学对于“愤青文学”的影响,接着分别通过对以“新生代”诗人为代表,以王朔和王小波为代表,以韩寒、春树、胡坚等为代表的三个“愤青”时代的阶段分析,得出“愤青文学”的一般特征:(一)“愤青”是通俗文学的一种写作姿态。(二)文本体现出“反叛”性的主题。(三)文本具有粗鄙、直白等缺点。(四)“愤青文学”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第三章主要分析“小资文学”的特征。首先分析了20世纪中西方文学对于“小资文学”的影响,接着分别通过对以卫慧、棉棉、九丹等为代表,以安妮宝贝为代表,以张悦然为代表的三个“小资”时代的阶段研究,得出“小资文学”的一般特征:(一)“小资”是通俗文学的一种写作姿态。(二)文本描写“小资“生活。(三)文本具有自剖心理。(四)“小资文学”朝着纯文学的方向发展。第四章主要分析思想文化界对“愤青”和“小资”这两种写作姿态的批评。首先对“愤青文学”存在与否的批评现状进行描述,接着对“小资文学”存在与否及其特点的批评进行了论述,最后笔者在分析以上批评的基础上给出结论:“愤青文学”和“小资文学”都是通俗文学的写作姿态,“愤青”和“小资”这两种写作姿态的本性正是通俗文学的“媚俗”表现;“愤青文学”和“小资文学”存在一种承接关系,当“愤青文学”被读者识破媚俗的本质时,“小资文学”接着为通俗文学寻找出路;他们还存在一种并存关系,这是由写作姿态的过渡需要一定的时间段所决定的;“小资文学”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底蕴的态度经历了从彻底放弃——不抵抗——继承和发扬的过程,现阶段的“小资文学”正朝着纯文学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