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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年),作为美国本土文化实用主义哲学之父,不仅是一位真正富于创造智慧的思想家,而且是以其哲学和思想影响了一个更加强大的现代化国家的哲人。詹姆斯的宗教情结是很重的,他的整个学术生涯始终渗透着深切的宗教关怀,他的心理学和哲学体系隐含着深刻的宗教动机,其主导线索是解决“科学时代的宗教之如何可能的问题”。
我的这篇论文并不是另辟蹊径地研究詹姆斯的宗教哲学,而是在把握其关于信仰意志的论述并继承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小心地理解”詹姆斯的信仰意志理论。我也没有仅仅限于研究信仰意志的努力和结果,而是注意到它更深层次的哲学底蕴或者说意识形态。
文章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提出问题。整个时代的气质和个人情怀决定了在詹姆斯的思想体系中,对宗教信仰的研究应该占有重要位置。詹姆斯肩负着在信仰多元、理性至上的时代为信仰开辟道路的重任。
第二部分,对詹姆斯的信仰意志进行系统的论述。这是论文的核心部分。我将依据《信仰的意志》的主要内容展开,把握他为信仰意志所作的辩护的全貌。
第三部分,以信仰的意志为基础同时又不限于此,介绍相关的两个重要问题,也可以说都是詹姆斯宗教哲学的创新之处,即关于救赎的可能性问题和上帝观。
第四部分,由信仰的意志上升到信仰的权利。詹姆斯告别了笛卡儿开创的以“绝对自我,,为中心的欧洲理性主义的传统,建立起“让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美国式的自由精神,或者说世俗的宗教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