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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垄断作为自由竞争的对立面,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此,无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中,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都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垄断现象。但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无论在所有制上还是在生产的目的性上,都与资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成因和发展过程也大相径庭。因而社会主义经济中垄断也必然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垄断有较大差异。目前,在WTO框架体系下,世界反垄断立法进入实质性制度建设阶段。中国反垄断法的出台也已如箭在弦上,一方面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极端的行政性垄断和公用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增多,已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跨国公司的大量进入,经济性垄断也开始出现,并有蔓延之势,已危及公平竞争。我国迫切需要制定《反垄断法》,但当前国内就反垄断已有的研究大都过于专注反垄断法文本及其国际比较,而忽视了对参照系文本背后的社会现实、经济状况的考察;缺失了对中国反垄断立法的转型背景和过渡特征的研究。本文希望回归这些原点性的问题进行思考,通过对当前我国垄断现状,尤其是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所产生垄断现象的特征和原因进行分析,在借鉴西方国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本文设计先从法学理论上法律移植与法律本土化的基本原理入手,以期为研究我国反垄断法的本土性问题提供方法论基础,进而指导后文对我国具体国情的写作分析。针对我国特殊的行政垄断、经济垄断现象,本文综合了大量的案例和历史演变的实证分析加以介绍,并通过当前相关立法规制的对比和对我国送审的反垄断法(草案)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就反垄断法相关理念、制度、实施进行了讨论,最后根据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反垄断法规制行政垄断和三种经济性垄断提出了相应建议,同时对我国建立统一、独立、权威的反垄断法执法机构提出了制度构建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