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快速的城镇化发展进程中,涉农地区作为走向城镇化却依旧保留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地区,是农村向城镇转型的过渡阶段。虽然很多涉农地区在行政区划或者行政地归属上属于城镇,甚至连村委会也改成了社区居委会,但它们与城镇在产业结构、生活方式、公共服务等方面有着天壤之别,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由于政府间的事权、财权及其责权关系的不平衡,造成了政府主导下的城镇化改革遇到了各种问题,在涉农地区,这些问题尤为突出,矛盾更加尖锐。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然而,在城镇化突变式发展及政府事权、财权关系不顺的背景下,责权关系的混乱,就使得基层政府承担了大量的实行政府职能具体化的工作。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在政府间的事权、财权及责权关系上处于弱势,资源的有限、财力物力人力的相对缺乏,就使得基层政府的工作面临着众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终又对政府职能的实现、社会的稳定、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等方面产生了负面影响。这样的一种政府关系及责权的不匹配,就滞后于城镇化推进的步伐,使得涉农地区的基层政府除了面临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问题,还面临着在有限的条件下缩小城乡差距、履行政府职能的复杂问题。 基于此,本文首先从事权、财权的概念入手,分别阐述了二者的涵义、联系,及其责权关系,并紧紧围绕涉农地区的发展背景及现状,选取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实地调研探究涉农地区事权、财权的划分及其责权关系现状,讨论城镇化推进过程中政府间事权财权不顺所带来的具体问题及原因。随后,本文从各国政府间事权、财权的划分及责权关系运作模式着手,介绍发达国家的经验,并根据事权、财权配置理论提出完善涉农地区事权、财权、及责权关系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