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特殊的时代政治环境,爱情叙事在“十七年”时期的小说中是个需要慎重对待的话题,很具有时代特色。当前学者们对它的研究还很不够,尤其是关于这一时期爱情整体叙事的研究大都缺少深层次的解构与分析,研究成果也不免带有重复性。而对于“十七年”时期“阶级论”的主流意识形态与小说中的爱情结局模式的研究更少有学者涉及。所以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这一特定时期主流意识形态的“阶级论”与私人性、被禁忌的“爱情结局”之间的关系,弥补其中的不足,我们有必要对其作祥要地研究和分析。“十七年”时期小说中所出现的“团圆”、“分离”、“死亡”三种不同类型的爱情结局,同样也会出现在不同社会历史阶段的小说创作文本之中。但是,在“十七年”这一特殊的政治历史语境下,其结局又呈现出别具一格的鲜明历史特征。“十七年”时期小说中的爱情结局大致具有三种模式:一是“在革命的阳光下恋爱——团圆”模式。在符合阶级属性统一、志同道合的革命政治理念的前提下,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通常会走向团圆美满的结局。二是“与革命潮流悖离——分离”模式。与第一种模式相对立的分离结局的爱情模式,往往会出现在阶级属性不相同、革命工作中志不同道不合或者是一方思想狭隘、落后的男女之间。三是“死亡——‘超我’精神爱恋”模式。这种模式通常借由死亡来表现战争英雄敢于牺牲并实践壮烈的生命勇气和理想人格。他们不但以鲜血和生命体现了其阶级共性和革命要义,更在精神上给另一半以革命的鼓舞和人生的启迪。而爱情并没有随着另一半的死亡渐淡去、被消解,生与死的界限被抹平,“虽死犹生”的精神爱恋的永恒爱情得以实现。在对三种结局模式的分析与比较后,不难发现“阶级论”的主流意识形态始终贯穿于“十七年”时期小说作品中,并且致使其爱情结局呈模式化、公式化特征。建立在对三种类型的爱情结局文本分析的基础之上,在第三章笔者进一步对“十七年”小说中爱情结局模式化的成因展开探究。主要是从两个维度对其进行分析与挖掘。一是对“阶级论”阐释体系的社会历史语境展开搜索式追问,即是从“客观成因”的维度进行探究;是从作家主体意识的自觉性和作家复杂的创作心态的层面着手展开相应的探究,实际上也即是从“主观动因”的维度对“十七年”小说中爱情结局模式化成因展开探索与研究。情爱作为人性本能、天赋人权而客观存在着。在“十七年”这一特殊的政治历史语境下,“阶级论”的既定意识形态对“十七年”时期小说中的个人化、私密性爱情结局进行了抑制与改写。笔者试图描绘出爱情、“阶级论”以及作家主体之间的关系图谱,从而重新定位与衡量本属于私人领域的爱情在“十七年”小说创作这一话语实践中的历史与文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