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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始于20世纪90年代,它是指政府使用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通过建立契约的方式将原本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给有资质的社会力量来完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职能转变的探索。另外,20世纪90年代我国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后产生的项目制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治理体制,被广泛应用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在此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指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以具体的公共服务项目为标的,通过项目制运作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其具体实践模式可分为三类:公共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共服务项目和公益创投。
本文通过研究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的实施动机、参与主体及其互动关系和项目运行机制来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探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会产生何种治理效果。
为此,本文选用多案例研究方法,从公共服务项目招标方式中选取“上海市公益招投标”案例;从公共服务项目委托方式中选取“南京市鼓楼区养老服务委托”案例;从公益创投方式中选取“湖北省社区公益创投大赛”案例;共同组成本文的案例研究对象。并通过构建一个“实施动机——参与主体——项目运行机制——运行效果”的分析框架,结合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研究发现,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的动机下地方政府实行购买服务项目制;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构成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的参与主体;其具体的运行机制包括项目产生机制、项目资金供给机制、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机制和项目评估机制;项目制的运行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扶持和培育了社会组织,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但也存在缺乏需求管理、缺乏资金保障机制、社会组织服务承接能力不足和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最后,针对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完善公共服务需求管理,在制定公共服务购买项目前通过科学的方法收集、分析和整合需求;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公共服务项目购买资金筹措体系,建立基于服务需求和服务成本核算的资金配置体系;通过政策支持、人才培养、优化组织内部治理等方式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承接能力;以公众满意度为导向,以政府、第三方评估机构、公众等多主体为评估主体,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进行综合评估。
本文通过研究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的实施动机、参与主体及其互动关系和项目运行机制来分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探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会产生何种治理效果。
为此,本文选用多案例研究方法,从公共服务项目招标方式中选取“上海市公益招投标”案例;从公共服务项目委托方式中选取“南京市鼓楼区养老服务委托”案例;从公益创投方式中选取“湖北省社区公益创投大赛”案例;共同组成本文的案例研究对象。并通过构建一个“实施动机——参与主体——项目运行机制——运行效果”的分析框架,结合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研究发现,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的动机下地方政府实行购买服务项目制;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构成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的参与主体;其具体的运行机制包括项目产生机制、项目资金供给机制、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机制和项目评估机制;项目制的运行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扶持和培育了社会组织,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但也存在缺乏需求管理、缺乏资金保障机制、社会组织服务承接能力不足和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最后,针对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完善公共服务需求管理,在制定公共服务购买项目前通过科学的方法收集、分析和整合需求;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公共服务项目购买资金筹措体系,建立基于服务需求和服务成本核算的资金配置体系;通过政策支持、人才培养、优化组织内部治理等方式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承接能力;以公众满意度为导向,以政府、第三方评估机构、公众等多主体为评估主体,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制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