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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屡次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政府监管不断陷入公众抨击的漩涡,这充分暴露出我国农村食品安全多部门监管体制的弊病。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标志着我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分段监管向一体化监管的模式迈进。但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存在,农村食品安全状况让人堪忧。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却刚刚起步,这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我国整体的食品安全水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今后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构建服务型政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课题。 本文以五河县为分析样本,调查研究了五河县农村食品安全现状、监管模式及法律依据,发现在五河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还存在行政违法定性处罚难、民事侵权救济不合理、刑事责任打击力度弱等法律问题。通过从行政监管缺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农村食品消费者自身问题及农村食品行业协会缺乏自律等几个方面探寻其中的制约因素。在借鉴国外先进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情况下,本文用法学视角提出如下建议:应当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制定地方标准体系;创新监管理念、加大农村监管资源投入,严格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保障制度;优化农村食品产业结构,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全程溯源制度和农村食品安全共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