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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国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强调,“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是一项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的事业。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当代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提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就是要让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到维护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所必需的、基础性的教育服务,使其具备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所应当掌握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从而获得体面的工作,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就是要让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均能充分享受到机会均等、结果公平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来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劳动人事制度的较大变化,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职工面临着下岗失业、转岗转业和重新就业的挑战;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大量的农村富裕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同时,每年新增的数额巨大的城乡新生劳动力也亟需大量的就业机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它不仅影响到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关涉着公平正义的维护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为此,由政府公共部门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为国有企下岗失业和转岗转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城乡新增劳动力等基层劳动者就业提供基础性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的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逐渐纳入了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视野。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这些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我国现有的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在供给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既供给不足,又需求不足,即一方面,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的供给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于技能型劳动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劳动者个体和用人单位对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有购买能力的购买意愿即有效需求明显不足。这一情况,反映在劳动力市场上,体现为劳动力既供给过剩,又供给不足,即在现实中,企业所需要的技能型劳动者出现短缺和大量缺乏职业技能的劳动者难以找到工作岗位两种情况同时并存。从根本上讲,劳动力市场中结构性矛盾的解决必须通过强化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才能加以解决,而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悖论的破解则有赖于其有效供给的增加,因为有效需求不足只是缘于无效供给过剩或者有效供给不足,而有效供给的增加最终则需要找到一个有效调节供需矛盾关系的合理机制或者制度安排。正是基于以上思考,本研究以职业教育培训的“公共性”和“有效性”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和根本旨趣,将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缺陷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提供的各类基础性职业教育培训统筹为“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截取能够触及问题深层的“有效供给”作为论证解析的原点,借鉴制度分析的研究范式,运用理论演绎、历史研究、文献分析、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和国家理论、公共性理论、制度伦理理论、博弈理论等分析工具,通过规范制度分析、历史制度分析、比较制度分析等途径,对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的公共属性、供给绩效、伦理价值及有效供给路径进行深度考量,对于提升我国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其供给效率,拓展职业教育培训理论边界并促成新的理论生长点,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政策价值和理论意蕴。本研究尝试提出并回答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为什么具有“公共性”?依据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即是否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职业教育培训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公共产品。然而,针对社会基层劳动者和弱势群体开展的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对于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其外部收益远远大于个体收益,因此,仅仅仰赖市场供给手段会导致“市场失灵”现象的发生。此外,判断一种物品是否属于公共产品,并不能完全取决于其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理特征,出于维护公共利益考虑和执政理念驱使,政府一旦选取公共供给的方式对特定群体进行职业培训,它也就必然成为了一种公共产品。第二,什么是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的有效供给?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的产品是凝聚在人身上的人力资本,这就决定了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供给有着不同于一般公共产品供给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有着自身独特构成要素和判定标准。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的有效供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及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运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向社会基层劳动者或者弱势群体提供的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不仅在数量、质量和结构上满足个人、用人单位和社会有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的教育需求,而且同时符合公平和效率原则。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有效供给的衡量包括数量均衡、质量满意、结构合理、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五项原则。第三,为什么要进行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的有效供给?制度不仅体现着特定的政治观念、经济利益、文化价值,而且也具有鲜明的伦理意蕴,因此,制度安排及其实施应当体现一定的伦理层面的终极关照。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所具有的人力资本投资、文化资本赋予、社会福利政策以及社会公共产品性质,使得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有效供给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强化社会流动、救治社会失业、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和伦理意义。第四,我国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供给的历时和现时样态如何?从供给制度的历时变迁的角度,我国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先后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发展、经济转轨阶段的改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构三个发展阶段。而从供给制度的现时样态的角度,我国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在供给数量、质量、结构、公平、效率五个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在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预期收益不确定,一致同意和偏好加总困难、个体收益最大化和机会主义倾向等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的相关利益群体分别有着自身独立的目标函数和效用函数,从而导致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的实际供应常常偏离于其意愿供给。第五,应当如何实现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有效供给?实现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有效供给,在供给主体方面,应当引入多中心治理机制,强调相关主体的多元化参与,在它们之间架构起一种既相互独立义相互依赖的契约性的竞争和合作关系;在供给内容方面,应当实现多维度涵盖,将关注的视域拓展到各类基层劳动者群体,并通过科学、规范的宏观规划,使之与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社会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技能型劳动者的需求相契合;在供给进程方面,应当引入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在相关参与主体之间建构起一种多层次博弈框架和约束性的制度安排;在供给结果方面,应当推行学习成果的多样化认证,在统一的国家资格框架下,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地域教育培训之间的衔接和转换。据此,本研究分别构建了公共性职业教育培训的多中心治理、多维度涵盖、多层次博弈和多样化认证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