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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在企业的资本运作中也频繁出现“对赌协议”这个法律专业术语,这也在经济学界、法学界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对赌协议已经成为学界的重要研究课题。特别是以蒙牛为代表的的一些国内的企业在成功地运用了对赌协议之后使得企业迅速发展,这也促使更多的公司在资本运作中使用对赌协议这一融资方式。对赌协议源自西方的价格估值调整机制,但其被引进中国后,以其通俗的中文译名—“对赌”而具有了“赌”的感情色彩。同时,由于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原因,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对赌协议,对于对赌协议的涵义、法律性质等问题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导致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不明确,对于对赌协议的合法性问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特别是在出现了永乐电器、太子奶等对赌失败的情形后,对于对赌协议出现了全盘否定和呼吁其合法化的争议。所以,基于上述情况,本文将以中国法律环境为背景,展开对对赌协议的探究。本文包括:引言部分:介绍了我国企业在资本投资中有关对赌协议运用的经典案例及分析。通过对蒙牛、太子奶、徐工集团这几个案例中出现的不同对赌结果的介绍引出对赌协议在我国的实践应用中相关的法律问题。第一章是有关对赌协议的基本法律问题的分析。介绍了对赌协议的涵义,在国外的应用以及从对赌协议的主体、目的、作用方面的法律特点。第二章是有关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的分析。主要从对赌协议的法律属性及合法性两方面进行了阐述。对赌协议的法律属性问题也是本文重点论述的问题,该部分通过将对赌协议与股票期权、射幸合同、附条件合同进行比较,分析了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第三章是有关对赌协议在实践运用中的法律问题分析。该部分通过对对赌协议在我国企业应用中的现状以及在我国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障碍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从对赌协议条款、监管以及立法三个方面来对其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