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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是最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我国每年受其影响的人口约6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GDP的1%~3%,气象灾害防御是国家防灾减灾的重要内容之一。天津气象灾害种类多,出现频率高,损失和影响大,危害严重,给社会、经济、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加强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已成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是一项重要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是政府风险管理的具体体现,因此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政府公共管理框架下研究天津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机制,提高政府风险管理能力,对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丰富政府公共管理内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为提高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可能对社会、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本文利用公共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结合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实践,在分析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借鉴国内外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经验,提出建立政府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响应的天津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机制,并阐述建立应急机制的基本原则和关键问题,旨在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气象应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