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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父母的孩子或许可以长大,但失去孩子的父母却永远无法走出来。”有些独生子女的父母,他们比谁都明白这种痛苦:他们原本也有幸福的家庭,但一场意外夺去了他们唯一的子女的生命,他们被称为“失独者”。在重视家庭和亲子关系的中国社会,“失独者”无论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并且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和独生子女政策的持续推行,“失独”群体的数量还在持续扩大。但目前学术界对“失独”群体的关注却不多,尤其是在法学领域,对“失独”群体权益保障的研究较为空白。所以本文的引言部分介绍了目前社会学,尤其是人口学领域对“失独”群体的研究状况。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对“失独”群体进行学术上的定义,同时根据母亲的再生育能力,创新性地将“失独者”划分为“暂时性失独家庭”和“永久性失独家庭”。紧接着分析了“失独”群体的产生的原因,论述了“失独”群体产生的政策根源性与必然性,并提出了“保障‘失独’群体权益”的命题。第二部分首先根据人口普查的相关数据估算出我国当前“失独”家庭的大致数量,接着根据调研数据分析了当前我国“失独”群体面临的经济、养老、收养子女及精神等四方面的困境。从这两方面分析了我国“失独”群体权益保障的现实必要性。第三部分是关于“失独”群体权益保障的理论研究。首先承接上文,论述了“失独”群体的权利弱势地位,从“社会性弱势群体”的角度,分析了“失独”群体遭受的社会不公,呼吁国家和政府关注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次,分别从“失独者”个人和国家的角度,用“权利与义务”、“权力和责任”的理论分析了保障“失独”群体权益的内涵。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失独”群体权益保障的现状及不足。重点分析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失独”群体权益保障的空白点以及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缺陷,同时提出了我国法律对“精神性权益”保障的不足。最后,针对前文的分析,对我国“失独”群体的权益保障提出了可行的建议。这一部分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且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首先,建议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失独”群体的保护性条款;其次,提议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规范对“精神性权益”的保护;同时,创新性地提出通过放宽“失独”家庭收养子女的限制以及“倒按揭”以房养老的方式,为保障“失独”群体的权益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失独”群体重拾生活的信心和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