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进程的不断加速,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面临的最重要的环境问题,也是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如何应对全球气候的这一显著变化,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领域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等各个领域的复杂国际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起,气候变化问题开始列入国际政治议程。
为了联合国际社会力量采取共同行动来避免灾难后果的发生,国际社会开始了旷日持久的国际气候谈判。1990年12月,联合国设立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国际气候谈判进程由此正式启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其两大国际公约成果。围绕着两大公约条款的争议一直充斥着整个国际气候谈判的进程之中,由此导致了各参与方利益的分化与重组。
作为目前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从谈判之初就加入了国际社会的气候应对行动中。其与发展中国家集团所组成的“77国集团加中国”模式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第一次参与气候谈判至今,中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所持的立场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京都会议之前、《京都议定书》签署之后和后京都时期。在这三个阶段中,中国立场既有一定的延续性,又适时地发生了一些调整和转变。创新双赢的国际合作方式越来越为中国所提倡。
在对中国立场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试图结合国际政治领域关于外交决策的四种理论分析模型,来对中国气候外交立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本文将其划归为利益和认知两大部分的因素。其中,利益因素是主要的政策考虑对象。本文就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利益因素进行剖析和解读。
随着后京都时代的来临,面对日益高涨的国际减排呼声和严峻的气候谈判形势,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外政策将受到极大的考验。通过前面的分析,本文提出,在接下来的国际气候外交谈判进程中,中国应在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加强参与国际气候谈判方式方法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国家利益所在,在坚持核心立场不动摇的基础上注重谈判的技巧和灵活性,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力量,积极开展国际气候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