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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业发展制度是政府部门为实现公务员职业发展而做出的制度安排。在我国,随着《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公务员制度以法律的方式确定下来。《公务员法》既对公务员职业发展作出了一些制度安排,但也留下了改进和创新的制度空间。 海关作为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首批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单位。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战略的深入推进,中国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海关工作和海关关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海关关员的职业发展已经成为海关工作的迫切需要。但在实践中,海关关员职业发展制度存在诸多空白和不足之处,已经不能适应海关发展和海关关员职业发展的需要,急需改进和创新。 本文对《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职业发展方面的制度进行阐述,用国外公务员职业发展制度方面的做法进行比较,以重庆海关为例,对海关执行职业发展制度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出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并在遵循《公务员法》基本精神、基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海关工作的实际,提出了以创新和改进海关关员职业发展制度的思路。作者提出了以海关关员分类管理制度为主框架,以海关专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交流制度为配套的海关关员职业发展制度体系,并针对海关关员分类管理制度的空白提出构想,探讨了不同职位类别的职务设置、职务序列、职业发展阶梯;针对海关专家制度的空白提出设想,探讨了海关专家的地位、权限和产生等方面的制度;针对教育培训、交流制度方面的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对于促进海关关员职业发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