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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权是侦查机关进行侦查活动的权力源泉,它与起诉权、审判权共同构成了刑事诉讼的基岩。关于侦查权运行的研究,属于侦查学基础理论的范畴,涉及到侦查权的基本概念、性质,以及配置、运行、监督等一系列问题。近年诉讼法学界关于侦查制度的研究成果,多从人权角度出发,提出种种措施,着眼于限制与制约侦查权的运用。尽管人权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但将视野仅限于此则未免有失偏颇。本文力图从侦查学的角度出发,对侦查权运行的一些基本问题展开研究,以期有助于侦查学科基本理论的丰富与发展,并能为侦查实践提供有益参考。全文三万余字,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侦查权概述,由三项内容构成。首先,通过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以及我国学术界对侦查定义的对比分析,从主体、功能及我国现实三个角度出发,正确厘定了侦查的概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侦查权的概念。其次,在对学术界关于侦查权性质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侦查具备自身特有的职能,不能为公诉权所包括,并且兼具司法与行政的双重属性。最后,既从诉讼法的角度出发,以人权保障为切入,研究侦查权运行的正当程序,又从侦查学的视野出发,从有效破案的角度探讨侦查权的运行原则。提出关于侦查权的确立应遵循侦查权必须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授予、侦查权的主体应具备能够承担其职能的资格条件、侦查权的确立不可泛化、侦查权应有必要的监督四大原则。而侦查权的实施则应遵循侦查权须依法行使、侦查权的行使应迅速及时、侦查权的行使应联合协作等原则。 第二部分:侦查权的配置与运行问题,由三项内容构成。首先,分别考察中西方侦查发展的历史脉络,论述了侦查权的主体的确立并非仅是权力配置的结果,除了追求权力本身科学划分,以求制衡之效外,侦查权的配置还体现出与社会经济发展所伴随的社会分工相联系的特征。其次,以国际视野勾勒侦查的发展趋势,一是侦查权配置上的专业化;二是形成了三种不同的侦查权运行模式,即检察机关主导型、检察机关指导参与型、警察机关主导型。最后,详尽论述了我国侦查权配置及运行问题。分三部分叙述:一是公安机关的问题,在配置方面,专业化十分不够,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侦查需求,建议在某些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设立特别警察;在侦查权与行政权过分靠拢,行使上纠缠不清的问题上,提出了侦查部门相对独立的制度设计,建立内部的侦查部门垂直领导机制,将治安管理权与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