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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学中,因果关系问题历来是个十分重要而又非常复杂的问题。海上保险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比货运法和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表现得更复杂,原因在于海上保险损害的发生往往是诸多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些原因中,有承保危险、免责危险和中性危险(既不承保也不除外的危险)。这时,要确定保险人责任之有无,便会发生很大的困难,最终不得不借助于因果关系的理论加以解决。鉴于因果关系与保险人责任的确定休戚相关,但目前关于这方面的讨论并不是很多,并且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不论是在保险法还是在海上保险法中,立法机关对此重要的原则却缺乏相应的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却时常借鉴英国的近因原则作为审判的依据。因此,有必要对因果关系原则以及因果关系原则与近因原则的关系加以深入地研究和考察,结合我国的实际司法环境,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修改,并提出对完善我国因果关系原则的借鉴,这也正是本文写作的意义所在。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因果关系理论概述,首先介绍了哲学范畴中的因果关系理论,主要介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侵权法中因果关系的结构及其相关的学说。第二章因果关系原则在英美法系的确定与运用:主要介绍了近因原则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判定标准;阐述了在多种原因导致损害发生的情况下近因认定的一般规则;探讨了对近因原则进行修正的几种形式。第三章因果关系原则在大陆法系中的确定与运用:该部分主要以挪威海上保险法中的因果关系原则,具体而言也就是损害责任分摊原则进行了详细地探讨;同时对于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以日本的保险行业的实践为例加以阐述。第四章我过海上保险法有关因果关系的理论和实践:该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海上保险有关因果关系的立法现状,即:我国的海上保险立法中是否存在近因原则,和立法的修改动向。同时通过案例进一步证明我国海上保险中相关案例的处理实际上运用了近因原则。第四章的第三部分是关于我国法律中如何引入近因原则,该部分通过对我国保险方面的立法不足,实践方面的无法可循,以及保险市场方面对相关立法的迫切需求等方面的分析,阐明引入近因原则的必要性,同时对如何引入该原则,是在《保险法》或是在《海商法》中加以规定进行了探讨,最终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