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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独立董事制度确立以来,学者的研究重点均在于独立董事机制对完善公司治理的作用发挥。当独立董事是完全独立的、客观的,并且拥有合理的薪酬、时间精力及实践经验充足时,独立董事发挥其监督、决策等治理作用的效果将取决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治理信息的掌握程度。然而,公司和独立董事之间构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使得独立董事位于信息弱势的一方,即公司治理缺陷导致的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管理层和内部董事提供的信息越充分,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越有效。但是,因为管理层倾向个人利益而非公司利益,其有很大可能会利用公司治理缺陷,提供给独立董事不完全的、不及时的、虚假的信息,从而很大程度上影响独立董事的决策。因此,公司治理缺陷是否影响独立董事的尽职程度值得研究。本文以主板2010-2013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为研究样本,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开展规范与实证研究。文章选择独立董事意见有功程度、独立董事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公司财务报表质量作为独立董事尽职的代理指标,公司治理缺陷采用公司治理缺陷现象和公司治理具体缺陷两个层面。首先,将样本划分为缺陷组与非缺陷组,实证分析了公司治理缺陷现象是否影响独立董事尽职;其次,利用了 OLS回归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检验公司治理缺陷现象是否影响独立董事尽职和公司治理具体缺陷是否影响独立董事尽职;最后,对所有模型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实证结果表明:(1)公司治理存在缺陷现象时,独立董事意见有功程度更低、独立董事缺席情况更多、公司财务报表质量更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公司治理缺陷影响独立董事尽职。(2)公司治理具体缺陷对独立董事意见有功程度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质量有负面影响,但是关于独立董事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而言,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合一与公司信息披露不足对独立董事缺席情况有正向影响,而代表监事尽职程度的指标(职工监事比例、监事会持股比例)都与独立董事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无显著相关关系,可能是因为独立董事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多数是沟通不足导致的,而监事会在高管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中无法起到直接作用,故实证结果不能支持假设。就所有模型的结果而言,公司治理缺陷确实对独立董事尽职程度有所影响。最后,依据文中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结论,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缺陷的建议:完善监事会制度;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机制;增强公司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