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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的风险和健康水平,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2003年1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到201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这项制度的工作目标。截至2007年12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国86%的县(市、区),农业人口参合率86.2%,累计门诊补偿7.1亿人次,住院补偿5943万人次,报销金额达591亿元,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为中国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本身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制度基础以及如何才能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也越来越引起各方的关注。本文旨在对浙江省政府、11个市及87个农业县(市、区)近年出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定性分析,以及对2003-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人均筹资水平、住院受益率等12项主要运行绩效指标的定量评价与分析,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特点、问题和不足,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发现: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合程度与筹资水平体现了全省不同经济类型地区低点起步,逐步扩大提高的特点;各地坚持实行了住院大病补偿为主、门诊补偿为补充的补偿模式;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医药费用构成比例、基金运行效率及农民满意度等各项主要指标均呈不断优化和提升的发展趋势,主要指标均明显优于全国31省区市的平均水平,其中部分指标优于我国东部9省区市的平均水平。研究总结了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实施的四个特点:一是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发展;二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整个农村卫生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三是致力于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长效发展机制;四是探索多种合作医疗经办模式,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水平。研究发现的问题不足有:筹资水平偏低、区域发展不平衡、管理力量亟需加强、服务能力存在薄弱环节等。研究提出了提升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水平的对策:一是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二是调整和完善运行方案;三是推进农村卫生配套改革,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部环境;四是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五是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六是遏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本文最后提出了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几个问题:一是如何科学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如何科学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建过程中政府的责任:三是如何科学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