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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开始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助于证券市场建立健全市场价格机制,从而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提供良好契机。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实施也为股权激励扫除了法律障碍。作为最重要的长期激励机制、推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中国资本市场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之一的上市公司高管的股权激励制度已经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时代。
本文以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77家非金融类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理论综述和文献回顾,在对以往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相关模型,对股权激励方式、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价值相关性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上市公司的激励方式与公司价值密切相关。采用合适的激励方式的公司有更高的市场价值,其中股权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标的股票和预留股份是影响公司价值的重要变量。
2、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公司价值负相关,并呈U型关系。
3、机构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参与者,其持股比例对上市公司的价值产生了积极影响。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率越高,上市公司的价值越大。
本文预计的创新:目前关于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文献主要集中在股权分置改革前上市公司的研究,还较少有文献对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研究。本文以股权分置后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同时试图较全面地以股权激励方式的主要内容,即股权激励的比例、激励标的股票、预留股份、激励对象、股票来源、有效期等六个方面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价值进行实证研究。
研究的局限性:1、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的时间较短,目前沪深两市剔出金融类上市和ST上市公司后,公布有效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有77家。随着未来有更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布,会有更多的样本量供选择,研究结果也将更加准确。
2、本文研究的年度至2007年,存在时间跨度不够长以及缺少股权激励对公司价值长期影响研究的局限性。未来随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时间跨度的延伸,可以对股权激励与公司价值影响进行长期跟踪研究,从而为监管部门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3、本文研究还没有涉及到公司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未来可以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布、行权时间和一系列重大事项公布时间窗口进行跟踪对比,研究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计划的过程中是否有盈余管理的情况发生。
4、在研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与公司价值时还有很多因素没有考虑,未来可以研究考核指标与公司价值的关系,研究如何迸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形成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
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研究的意义,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有几十家上市公司先后推出了各自的股权激励计划。本文希望通过对股权激励方式和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的研究,为投资者在投资股权激励公司提供决策依据;也为上市公司在今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采用更合适股权激励方式提供一定理论依据。
第二章介绍了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以及国内外相关文献回顾,也介绍股权结构的相关理论以及国内外相关文献回顾。同时提出研究假说。
第三章介绍了研究样本的选择、数据来源、变量定义和模型设计,并且对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
第四章介绍了股权激励方式、第一大股东以及投资者与公司价值实证结果和分析。
第五章是本文的最后一章,本章介绍了研究的结论;结合我国股权激励和股权结构的特点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本章最后对论文的研究的局限性进行讨论,同时提出未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