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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其背景是爆发于1929年的全美国经济危机,并逐渐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尽管风险管理发展的历史很短,但对现代企业的生存发展却至关重要。我国企业构成中数量做多的是中小企业,它们提供的就业岗位最多,对经济的适应能力最强,在国民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尽管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但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面临的各种风险往往最终表现为法律风险,从而成为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重要问题。
法律风险可以是企业在法律方面面临的风险,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作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导致的,与其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企业的违法行为、法律的不确定性、法律监控等。而中小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上往往表现为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风险管理水平低,风险后果严重等。
本研究以赤峰市红山区零售业、食品加工及服务业为主的中小企业为例,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调查中国北方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赤峰是内蒙古乃至华北地区重要区域中心城市,近些年经济发展迅速,中小企业众多,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员。调查采用的工具是自编的《赤峰地区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问卷》调查了36家中小企业。被调查企业中包括商品零售行业、食品加工业、服务业、制造业、物流等。问卷由企业问卷和管理者问卷组成,企业问卷除了调查企业基本概况外,主要调查企业法律风险意识,企业经历过的法律风险事件及应对方式。管理者问卷调查管理者的基本情况、对导致企业法律风险原因的看法、对法律顾问的态度、以及法律风险管理的经历,另外还调查他们对降低法律风险的方法以及面临的困难等。另外研究还访谈12家受访企业管理者,在问卷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的问题,获取研究所需资料。研究者走访了当地数十家中小企业,发放了36份调查问卷,获得33份有效问卷。
通过问卷调查获得的资料表明:被调查的企业以私营小企业为主,具有雇工少、销售收入低、成立时间较短等特点。对调查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在法律风险管理上,这些企业对法律风险的认知普遍存在偏差、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对员工进行过法律知识培训,没有聘用法律顾问,没有法律服务方面的预算,大部分企业管理者对聘用法务人员持消极态度。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单一,合同纠纷为主,而对风险的应对方式以协商为主,法律诉讼是企业最不愿意使用的风险管理方式。在导致企业法律风险的原因上,被调查的管理者认为导致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制度漏洞、人为因素以及对现行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被调查的管理者认为降低法律风险需要依赖专门的法律人才,以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外部环境改善反而是次要的。但在应对企业法律风险的困难上,管理者们以为改善外部法制环境最为重要。
结合调查结果,对导致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导致赤峰地区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的最大的社会背景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人才匮乏。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法律顾问作用,企业对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认知不够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问题最直接的原因。传统的身份社会、人情社会、崇拜权力的官本位社会是导致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结合赤峰地区中小企业法律风险调查的结果,研究者提出了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能力的策略和方法。就企业而言,要提高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就需要企业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提高管理队伍的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就地方政府而言,需要政府改善企业外部生存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促进企业成长;另外还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提高企业应对法律风险能力。
对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的调查存在诸多困难,其中一些因素直接导致了研究的不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被调查的样本量少,代表性不够充分;鉴于样本少,在数据分析上,还仅仅局限在描述统计的层面,无法相关分析以及分析、因果分析等。当然研究者能力和水平的局限也是造成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