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融系统作为经济系统的核心子系统,是由相互关联的各种金融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金融管理系统是一个新的概念,它的提出是从管理系统的角度分析金融系统。我们认为金融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是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实现金融系统协调。从管理系统论的观点看,任何一个管理系统都可以区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层次,第一层次的制度层面部分,第二层次是组织层面部分,第三层次是狭义的管理或管理的技术层面部分。制度层面部分是管理系统的基础,组织是制度的载体,管理是组织的灵魂。如果一个管理系统在最基础的制度层面存在缺陷,那么在组织层面和管理的技术层面上的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
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我国区域金融管理系统失调。在微观经济运行上表现为金融系统各微观主体的金融资源流向和配置不合理,在宏观上表现为城乡金融发展不协调。大量金融资源从农村流向城市,城乡金融差距不断扩。现阶段要实现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目标,在我国来说就是要实现城乡金融协调发展的问题。本文从制度层面出发,把信用制度体系看作是由不同的制度形式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农地金融制度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信用制度与农地金融制度的相互关系作为主线,探讨农地金融制度的建立将对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协调产生什么影响。
通过对信用制度与农地金融制度相互关系模型的分析以及采用广西样本的量化结果,本文提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为主体的信用格局已经难以适应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需要。农地金融制度是信用制度是补充和完善。建立农地金融制度,发挥其资产效应会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贡献率。同时,通过各信用制度主体金融资源量净值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农地金融较其他信用制度主体抗风险能力强。在此我们认为,农地金融制度的建立,将吸引大量金融资源流向农村,缩小与城市的差距,大大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成为促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