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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和发展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在进一步推进竞争性民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使协商民主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的实践得到不断发展。通过对协商民主在国家政治制度中的实践发展研究,梳理其实践发展的内容、形式,分析其实践发展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进一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得出经验启示,既是丰富和完善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也是开拓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路径。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实现其人民民主重要形式的定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人类的政治文明发展提供更多可借鉴的资源。论文主要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研究法、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研究方法,分为五个部分来阐述: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及意义,在整理与归纳了国内外与协商民主实践发展方面论题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梳理出协商民主在国内外研究的动态,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点、不足。正文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协商民主的内涵、发展的必要性及其意义。首先阐明协商民主的一般涵义、特征及其实践类型,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当前社会现实需要分析了协商民主实践发展的现实必要性和意义。第二部分梳理出十六大以来我国协商民主的实践。主要是从我国的政治制度层面中梳理,即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框架内蕴含的协商民主实践来研究。第三部分分析了十六大以来我国协商民主实践发展中存在的不足。通过对协商民主在我国政治制度实践过程中凸显的问题做以分析。第四部分提出十六大以来推进我国协商民主实践发展的对策思考。通过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别从协商民主实践发展的方向、环境营造、理论与实践创新、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希望以此来推动协商民主实践的科学发展。囿于本人水平有限,本文的研究视野较多集中在我国政治制度层面的协商民主实践,只能算是一个简单的实践梳理和粗线条的描述,对于其实践的全面研究以及对现实的指导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做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