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广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只要存在市场经济,广告就存在,它促进商品的生产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广告业得到空前的发展盛况,各式各样的广告出现在人们的视野范围内。广告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广告信息更是触手可及。可是近年来,一些商家唯利是图,缺陷产品的广告宣传往往利用明星做形象代言,从而达到取信于消费者的目的。一方面,明星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其代言的产品很容易吸引消费者的信赖;另一方面,在产品广告当中商家利用明星代言来掩饰产品存在的缺陷,借助于明星在大众当中的极高知名度和信赖度,降低消费者对产品的质疑。当下明星广告代言盛行,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同时利用明星做广告代言成为众多商家树立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由于缺乏监管,一旦出现虚假广告代言的行为,势必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为了引导明星广告代言健康发展,防止虚假广告代言行为的发生,必须完善我国广告代言相关的法律制度,事前预防与事后惩罚相结合,严格明确明星虚假广告代言的法律责任。近年来,明星虚假广告代言的事件层出不穷。这种虚假代言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人们所谴责、声讨。但是,道德的谴责与舆论的压力远不能阻止明星虚假广告代言事件的发生,更不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讲,正是由于我国关于商品广告代言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才使得明星虚假广告代言的行为比较猖獗。这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背后反映的是我国相关立法的不足,目前为止仅《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个人虚假广告代言的法律责任。但是该法仅适用于食品侵权责任领域,对代言其他产品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并不适用。本文突破食品领域扩大到产品领域,从法律角度分析明星虚假广告代言法律责任的法理基础、构成要件、归责原则以及法律效果。最后结合国外立法实践,提出合理的立法建议,旨在完善我国明星广告代言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