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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突发事件尤其是人为突发事件频发,事件发生难预测、难控制、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的特征日益明显,情形日趋复杂。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外出参加各种社会公共活动越来越多,因此也为各类社会突发事件埋下了隐患。当前,各级政府在应对各类大型公共活动时,如何充分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预防和控制风险,快速有效应对公共活动中的潜在危机,并对已产生的危机进行有效处置,成为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大型公共活动都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人群的高密度聚集,人流量的庞大,一旦发生危机事件,不仅威胁到公民的人身安全,还极大的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对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民生发展都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如何搞好大型公共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正确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是现代化城市发展中各级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鉴于此,本文选取了近几年我国比较典型的“12·31”踩踏事件作为案例,重点分析黄浦区政府在处置“12·31”踩踏事件在应急处置和执行力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以期能够为其他地区政府应对或处理同类事件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本文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相关理论,比如: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应急管理理论和协同理论以及这些理论在研究中的运用,然后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政府处置大型户外公共活动的基本情况,从而指出“12·31”踩踏事件的典型性。第三部分对“12·31”踩踏事件案例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活动各个阶段的基本情况,以及各个阶段黄浦区政府针对此次踩踏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在此基础上阐述了“12·31”踩踏事件产生的负面影响。第四部分对黄浦区政府处置“12·31”踩踏事件应急处置进行了分析,首先分析了快速反应的重要性,然后分析了黄浦区政府应对“12·31”踩踏事件应急处置不当的相关方面和处置不当的原因。第五部分对黄浦区政府处置“12·31”踩踏事件处置的执行力进行了分析,分析执行力是应急处置的关键,进而分析了黄浦区政府应对“12·31”踩踏事件应急处置中执行力不到位的方面和原因。第六部分总结“12·31”踩踏事件的几点启示:一是要建立健全大型公共活动的风险评估机制;二是要加快构建城市公共活动安全管理应急体系;三是要加强政府应对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四是要完善大型公共安全事故善后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