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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日益发展,汽车工业不断发展,汽车的保有量越来越大。新车新手越来越多,交通肇事案不断上升,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据相关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首位,国家对交通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势在必行,由此也引发了刑法学界对交通肇事罪的深入研究。在刑法学理论研究的过程中,目前我国的学者主要从交通肇事罪的立法概况、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划定、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的认定、因果关系的判断着手进行分析,同时还包括对交通肇事罪与相近罪名的区分展开研究。而在研究过程中,本文选取了其中几个关键点展开分析,分为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研究交通肇事罪构成方面的疑难问题。在这一部分主要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及因果关系展开分析,此外,对交通肇事罪的公共交通运输范围加以区分,特别是针对现在发生在小区的交通肇事案件予以阐述,并以“宋良虎等故意杀人案”展开论述。第二部分主要研究了交通肇事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该部分着重对交通肇事中共犯问题、交通肇事逃逸的范围及对自首的认定展开探讨。关于共犯的问题,刑法学理论存在不同的争议和观点。本文在介绍各种理论观点之后,提出相应的看法。并认为刑法关于共犯理论的研究,应结合交通肇事罪的实际予以判断。此外还对交通肇事罪关于逃逸行为的认定进行探究,还针对交通肇事罪中自首等问题进行分析。在理论当中,过失犯罪是否存在自首与能否认定交通肇事罪成立自首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形式也需加以判断。第三部分研究了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相近犯罪的界限,该对比分析对司法实践也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但对于此罪与彼罪的区分,关键的焦点仍是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