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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市是城市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是城市信息化的物质基础。本文通过分析数字城市建设评价的理论基础,结合国内外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测度评价工作的具体实际,尝试构建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选取直觉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应用于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的实证研究之中,实现数字城市建设的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为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提供一条新的参考思路。阐述了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通过分析城市信息化和数字城市的基本内涵,确定了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产业发展状况、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城市经济增长水平以及民生事业信息化水平作为数字城市建设的5大基本要素;并从整个城市的发展战略、政府管理以及城市市民生活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的实际意义,表明了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研究的必要性。构建了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模型。根据指标选取的整体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完备性原则,按照树状式指标体系构建思路,并经过指标多轮次指标体系筛选过程,确定了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既注重理论上的原创性,又强调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考虑到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的多层次、多指标以及模糊性等特点,将基于直觉模糊依赖混合加权算子(IFDHA)的综合评价模型引入到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之中,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一条新的定量评价方案。开展了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实证研究。在“数字湖南”建设这一大的背景之下,选取了湖南省“3+5”城市圈的8个地州市为研究对象开展实证。通过问卷调查、查阅文献资料等方式,获取了二三级指标的原始数据,并作为直觉模糊评判的依据;最后根据基于IFDHA算子的直觉模糊综合评价模型,计算出了各地州市在数字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上的得分,测算结果充分考虑评价数据自身重要性和位置权重,具有一定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