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一样,是一个国家保险中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拓展保险业务和提供其他增值服务的重要手段,为世界各个国家广泛采用。我国保险代理人市场随着保险业务的恢复,逐渐开始得到发展,经历了兼业代理人独占整个市场,到三种代理人共同发展、分类管理的转变,现已成为我国保费收入的主力军。由于我国保险代理人市场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随着代理人数量的不断增多,一方面给保险市场交易带来便利,另一方面与之相应的监管制度始终未能与代理人市场的发展速度相同步,给监管工作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因此,要改善我国保险代理人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本选题所研究的保险代理人监管是其广义上的概念,以近期发生的泛鑫专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高管携款出逃一案,引出对保险代理人监管问题的论述。运用比较研究的方式,分析欧州和亚洲具有代表性国家的保险代理人监管制度,并结合我国市场发展实际,为现有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近几年,我国无论在监管理念上还是制度方面都做出了很大改变,如2014年保险业国十条的发布充分体现了监管理念的转变,本文综合分析最新颁布的政策和法规,与理论研究相结合,旨在为现有保险代理人监管制度漏洞和新政策法规的实施提出建议。论文总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详细论述了我国保险代理人市场各个发展阶段的监管理念,并总结出监管理念转变的法理依据和现实依据,通过分析最新颁布的保险业国十条的内容,指出现在我国保险代理人监管所持有的监管理念;第二部分总结我国现阶段对保险代理人监管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以欧洲和亚洲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为例,总结出目前世界各国主要采用的保险代理人监管模式,分析其优劣势,结合我国实际,指出我国现有保险代理人监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个人建议;第三部分围绕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大监管对象,阐述我国目前对三种代理人的监管现状,找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