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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活动对环境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扩大,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也逐渐增多。危险废物具有有毒性、难分解、腐蚀性等特点,对其管理、处置与整个社会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如果不能适当处置,将会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会破坏自然资源。而在生产活动中,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危险废物泄露或者泄露威胁的事件,当发生危险废物泄露或者泄露威胁时,如何判定责任主体、进行何种清理或救助以及怎样分担反应费用等问题为我们所关注。美国《超级基金法》是一部在已经产生危险废物泄露或泄露威胁的情况下,潜在责任人如何进行清理或救助危险废物场所的法律,旨在通过清理或救助行动,改变人们非理性的生产方式,实现保护居民健康和自然环境的目标。该法规定的责任机制,为清理或救助危险废物场所提供法律依据;该法规定的超级基金制度,为清理和救助危险废物场所提供资金支持。从中我们可看到环境立法发生的一些变化:危险废物泄露或者泄露的威胁、危险废物场所的治理不仅需要技术、责任机制的支持,经济方面的支撑也同样重要。论文以“责任”为主线,贯穿于美国《超级基金法》法律制度写作过程之中,力求较为完整地、客观地展现该法对危险废物场所治理或救助工作所所取得的成效。本文对美国《超级基金法》的立法背景、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以及成就和不足之处进行分析,总结出该法的一些理念、思路和方法,以期对我国危险废物治理的立法工作有所助益。通过对美国《超级基金法》沿革的叙述,指出法律是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而发展;通过分析和阐述危险废物泄露的定义、责任主体、责任原则、责任构成等内容,指出该法的基本框架和核心所在;通过考察超级基金制度,总结该制度的实施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不足:结合我国有关危险废物的立法状况,希望对美国《超级基金法》的相关研究,为我国危险废物法制建设提出有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