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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江苏烟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体系的历史以及发展现状出发,研究在国家烟草总局新的政策背景之下,江苏烟草工业公司实行合并重组战略导致物资采购模式改革方向和实施途径。
随着烟草行业工商分离改革之后,国家烟草总局于“十五”时期提出了“做精作强主业,保持平稳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的行业主要任务,并积极加强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全国范围内卷烟工业企业的战略调整,加快了卷烟工业企业的联合步伐。截至200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工业企业由百余家减少到44家,卷烟工业企业资源得到了集中、产业结构得到了优化。在此基础上,国家烟草总局在2006年进一步提出烟草工业企业的战略重点是合并重组,目标在全国范围内保留“十多个重点骨干企业”、培育“十多个重点骨干品牌”,并按国务院办公厅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提出了“要通过选择部分省级工业公司与所属卷烟工业企业进行合并重组试点,逐步形成总公司、卷烟工业企业二级母子公司体制的政策思路。在此政策指导下,全国烟草工业企业以省级公司为基础的合并重组战略的不断推进。2007年,国家烟草工业总公司明确规定各重组的工业企业必须以“市场营销中心”、“物资采购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生产制造中心”四大中心建设为主要工作内容,确实转变工业公司工作职能,建立适合新体制的运行机制,从而实现合并重组的战略目标。江苏烟草工业公司在此背景之下,于2006年12月和下属三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实行合并重组,取消了三家卷烟生产企业的法人资格。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及三家卷烟厂的职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省工业公司由原行政管理机构转变为独立经营实体。重组后的江苏中烟工业公司确立了以跻身行业“两个10多个”为战略目标,即进入全国“十多个重点骨干企业”,发展1-2个品牌进入全国“十多个骨干品牌”。2007年江苏中烟工业公司紧紧围绕跻身行业“两个10多个”战略目标,江苏中烟工业公司明确提出了“统一思想、分级负责、统分结合、各有侧重的”的集团化管理的管控思想。
在原有的“定点限价,采购权分散”的采购模式下,供应商数量众多、采购成本相对较高、采购行为的规范性不强、对供应商管理能力相对较弱,这种模式以不能支撑江苏中烟工业公司跻身行业“两个10多个”的战略,必须对原有的采购模式进行改革,实行统一采购。本文从行业形势、集团化发展需求等方面综合分析建立江苏烟草工业公司统一物资采购体系的重要性和必然性,理清统一采购体系在江苏中烟工业公司重组战略中的地位,以管理学、供应链管理、采购管理等相关理论为基础,结合江苏中烟工业公司的集团化运作模式和管控模式,提出江苏中烟工业公司统一物资采购体系的总体框架。
在统一采购体系总体框架体系中确定了采购管理模式、设计了统一的采购流程、完善了机构设置、提出了配套管理制度、配备了人力资源和信息系统。由于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合并重组的时间不长,相应的“市场营销中心”、生产制造中心“技术中心”分步建立、江苏中烟工业公司内部管控还不完善、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合并重组后企业文化融合的难度较大等现实因素存在,使得统一物资采购体系必须分布实施。在此基础上文章结合江苏中烟工业公司的整合进程,以“‘四大中心’的全部建立”和“全省信息系统的建立”为节点,提出了统一物资采购体系分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进而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力求能为今后全省统一物资采购体系的建立完善提供理论依据和实施指导,同时能为全行业推行统一采购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