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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发展潮流之中,在不断吸收引进国外高新技术的同时,我们也在不断探索对外发展的振兴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注重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为跨境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的沃土。同时,实务中也存在着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在跨国贸易中,利用国别间的税制差异及国际税法漏洞,来规避其纳税义务,造成别国税基侵蚀的情况。由此,国际间组织和各国都极力促使国家间共同合作,修订新的国际税收规则,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发展。在国际税收协定不断修订、各国税法不断完善、各国税务机关监管更加严格的形势下,我国企业在跨境支付特许权使用的过程中,将面临着潜在税务风险。由此,我国企业如何在信息资源共享、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之中,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提高企业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能力,值得探究。本文通过文献阅读与比较分析法,对国际组织间主流的税收协定范本及各国间税收协定中有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的条款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我国现已颁布实施的税收协定和国内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文件,从特许权使用费的认定环节、利益限制条款的规定和跨境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稽查风险三方面,探究目前我国企业对外跨境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潜在风险。通过案例分析法,本文以高新技术企业P公司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其在跨境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时可能面临三大风险,包括费用认定风险、海关稽查风险、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查风险。同时,针对以上税务风险点,建议高新企业在今后跨境支付费用时,注意完善技术服务合同,加强企业内部税务管理,积极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变化,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及税务主管机关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规避潜在税务风险。最后,提出相关建议和对策,为同行业相似企业在相似情况下提供参考建议,以应对可能的税务风险;同时也期望我国税务体系建设逐步成熟,为跨国企业经营与发展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