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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其创造的GDP占到全国的66%,承担的全社会就业人数更是高达80%以上。但由于中小企业难以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其发展仍然面临融资难的瓶颈,尤其是今年我国银根前所未有的收紧使得众多的中小企业资金链更加绷紧,因此,中小企业将通过担保机构担保作为其获得银行贷款的有效手段。然而,担保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抗风险能力较差、内外部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行业监管缺位等方面的问题,尤其是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我国中小企业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冲击,这对于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担保公司来说,无疑更加大了其担保风险。由于担保公司不能将其多年积累的业务风险分散出去,而且政府也没有特殊的补助,所以,为了规避风险,很多担保公司就不愿意再增加担保的规模,从而担保的作用就不能完全的发挥作用,这就又加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融资困难。为应对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冲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进一步完善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再担保机构顺势而生。再担保是指信用再担保机构和担保机构之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为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的担保,其在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分散担保风险、规范担保行业的运作和发展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并将我国“一体、两翼、三层”的信用担保体系框架有机的串联起来。在我国,再担保制度才刚刚进入探索期,东北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国第一家区域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于2008年2月25日正式成立,截至2010年3月底,全国省、市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的数量已达到14家,在政府的扶持和市场推动的作用下,信用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国再担保业务已实质性起步。但是由于再担保是一个新兴行业,尚无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尤其是不能很好的分散其承担的风险,在加强风险监管、完善信用评级等方面缺乏有效地措施,对于再担保费率和风险分担比例也往往以经验数字来确定,缺乏严格的定量分析。信用再担保机构经营的是风险,承担的是责任,对风险的有效管理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以,寻求有效的再担保风险管理方法成为现在担保行业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介绍了一下日本和韩国两个担保体系发展比较完善的国家的再担保发展经验,从受保企业、担保公司和再担保机构三个风险主体角度具体分析了我国再担保机构面临的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对于项目再担保,运用VaR模型测量再担保项目中存在的风险,然后通过设定一些假设条件来分析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的利润,在再担保机构利润为零的前提下保证担保机构获得正的利润并使中小企业能够获得的贷款规模达到最大,从而为确定合适的风险分担比例和再担保费率提出了一些计算思路,最后分别针对再担保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实质性的相关建议,以完善我国的担保体系,促进再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